来源:温州教育发布、温州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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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3日,温州市教育局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秋冬季节校园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十一”黄金周前后,我市将强化师生外出管理和返校健康监测,要求师生和家长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外出,原则上老师不出省、学生不出市。

秋冬季节气候寒冷、病毒活性增强、人体免疫力降低,是各类呼吸道传染病高发季节,另外叠加国外第二波疫情输入风险,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复杂性和难度增大。《通知》要求,各地各校在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的基础上,针对秋冬季防控特点,精心组织、统筹安排,进一步宣传普及新冠肺炎、流感、水痘、麻疹、手足口病等防控知识,持续强化师生自我防护意识、健康素养和防病能力,持续推动形成科学戴口罩、勤洗手、勤通风等良好卫生习惯,保持社交距离、注意咳嗽礼仪、使用公筷公勺等社会风尚;加强与学生家长的沟通,通过微信、校园网、校讯通等多种途径,将相关知识技能信息推送给师生和家长,提醒家长加强自我防护,避免不必要外出活动,做好亲子沟通,提高传染病预防控制意识和应对能力;进一步完善晨(午)检等师生健康监测和因病缺课缺勤追踪登记等制度,严格实施“日报告”“零报告”,做到师生健康信息“智控”全覆盖;减少非必要的聚集活动,如确需举办大型会议、文艺演出、体育赛事等人群聚集性活动,要严格按照《浙江省人群聚集性活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制定防控预案,确保安全有序。

针对“十一”黄金周,《通知》特别提到,各地各校要强化师生外出管理和返校健康监测,把好校门入口关,提醒师生和家长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外出,原则上老师不出省、学生不出市,如确需外出的,要主动向学校报告去向和时间,注意加强个人防控(戴口罩、勤洗手、不集聚等),坚持健康信息日报告,凡跨省域外出的,返温后须经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合格后方可进入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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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秋冬季节校园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一、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宣传教育

各地各校在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的基础上,针对秋冬季防控特点,精心组织、统筹安排,进一步宣传普及新冠肺炎、流感、水痘、麻疹、手足口病等防控知识,持续强化师生自我防护意识、健康素养和防病能力,持续推动形成科学戴口罩、勤洗手、勤通风等良好卫生习惯,保持社交距离、注意咳嗽礼仪、使用公筷公勺等社会风尚。

学校应加强与学生家长的沟通,通过微信、校园网、校讯通等多种途径,将相关知识技能信息推送给师生和家长,提醒家长加强自我防护,避免不必要外出活动,做好亲子沟通,提高传染病预防控制意识和应对能力。

二、进一步强化师生健康状况监测

学校幼儿园作为疫情防控重点场所,务必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提高新冠肺炎疫情监测的警惕性,进一步完善晨(午)检等师生健康监测和因病缺课缺勤追踪登记等制度,严格实施“日报告”“零报告”,做到师生健康信息“智控”全覆盖。校内一旦发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或腹泻等消化道症状者,应及时转送医疗机构进行诊断排查,有异常情况要第一时间向所在乡镇(街道)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三、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措施落实

认真落实《高等学校、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更新版)和省50条、市55条防控措施,做好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继续强化校园相对封闭管理“五个一律”,做到“门控”全到位。积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落实校园洗手设施配置、环境整洁卫生、教室寝室通风、食堂用餐管理等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做到“内控”全落实。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指导中小学幼儿园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及时修订完善疫情防控预案,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预案演练。今年国庆节之前,各校要针对师生跨区域流动可能带来的疫情风险,专门进行一次疫情防控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四、进一步强化大型集体活动管理

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各地各校减少非必要的聚集活动。如确需举办大型会议、文艺演出、体育赛事等人群聚集性活动,要严格按照《浙江省人群聚集性活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见附件),落实主体责任,开展风险评估,制定防控预案,做好防疫物资准备,加强人员健康排查,落实全程防控措施,确保安全有序。

五、进一步强化师生跨区域外出管理

高度重视新冠肺炎疫情与其它秋冬季传染病叠加风险,强化“十一”黄金周期间师生外出管理和返校健康监测,把好校门入口关。提醒师生和家长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外出,原则上老师不出省、学生不出市;如确需外出的,要主动向学校报告去向和时间,注意加强个人防控(戴口罩、勤洗手、不集聚等),坚持健康信息日报告。凡跨省域外出的,返温后须经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合格后方可进入校园。

编辑:和满

审核:糖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