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拆迁期间,拆迁户和拆迁部门之间经常会有各种各样的矛盾,而这些矛盾的起因无不是补偿安置问题,如果拆迁户不肯就补偿数额问题让步,那么就可能遭遇违法拆迁行为,因此在平时多了解一些拆迁相关的法律法规对拆迁户来说是十分必要的,今天就给大家介绍一下,征地拆迁期间房屋价值被评估少了,拆迁户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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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价值本身是由市场来确定的,如果房屋评估结果比周边房屋的价格低很多,那么这显然是不公平不合理的,对此,拆迁户可以依照法律程序进行维权。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即,如果拆迁户对房屋评估结果不满意,那么可以先申请复核,如果对复核结果还是不满意,那么就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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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维权,是一个复杂系统的工程,不仅要关注各种维权程序的期限问题,还要对提起何种法律程序进行仔细甄选。因此如果您在征地拆迁期间遇到了法律问题,建议您及时咨询专业律师,必要时进行委托,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