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和生活节奏的加快,肉制品消费数量增加,消费者的食品消费观念已经从最初的满足于温饱发展成为追求高品质、方便快捷的消费,因此对营养价值高、食用便利、安全卫生的肉制品的需求越来越大。

近期,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食品抽检信息,本次抽检14家生产企业、9家小作坊生产的肉制品共58批次,经沈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检测,不合格3批次,具体情况我们一起往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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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永大食品有限公司生产沈阳小大万隆购物中心华美店销售的哈尔滨风味红肠160克/袋(商标:永大食品+图形)菌落总数超标,即产品不合格。菌落总数常常被用来判定食品被细菌污染的程度及卫生质量,由此得知这批哈尔滨风味红肠一分价钱已经被细菌污染,属于不干净的产品,消费者食用后很可能引起腹泻等肠道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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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由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古聚香熟食坊经营的猪头肉、酱猪耳朵,所含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检测值分别是1.3×10mg/kg和63mg/kg,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30mg/kg的规定。

有网友会问现有的肉制品腌制过程中为什么都一定要加亚硝酸盐?

加亚硝酸盐,是因为发色作用,因为腌肉得瘦肉都发黑,难看,而亚硝酸盐肉制品优良的发色剂和肉毒素抑制剂,特别是肉毒素抑制功能特别优良,在根据规定的范围内是我国食品卫生法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之一。

但是由于肉制品加工厂规模大小不一,从业人员素质良莠不齐,对亚硝酸钠的使用很难保证符合国家标准,超标准使用,能使食品中出现亚硝酸盐残留,食用过量甚至会引起食物中毒,危害人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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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本次公布的不合格产品,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对涉及不合格产品的生产经营企业,采取封存、下架、召回问题产品等措施防控食品安全风险,督促企业查找原因,消除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