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讨薪已经上升为国家追责的高度

江湖有江湖的规矩,谁都不会刻意违反游戏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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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汉不知饿汉饥!

一张纸可以灭一个企业,但一张纸不能解决百姓疾苦!
别说三申五令,就算九申百令也不行!
根源在哪里?
只有像普京一样,出重拳。
农民种地,一年三百六十五天,谁给发工资?
自己给自己发工资!
粮食不论值钱不值钱,只有卖了才有钱,不卖粮食,不打工,农民再忙也没钱。
建筑好比一家人种粮食,房子卖不了,哪有钱发工资?
开发商,建筑商,包工头等都是拿银行的钱先生产,就好比农民借钱买化肥,难道用借来的化肥钱去卖肉,你认为可以吗?
所以,农民工月发工资不现实。
其实包工头在挣了钱的情况下,还是能付清农民工的钱的,当包公头难呀,政府应该帮助包头解决他们的难处,因为包工头给多少穷苦百姓创造了就业机会,只有让老板挣有了钱,才能从根本解决民工讨薪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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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多时候的包工头就是一个冤大头,一切的责任都怪罪于他,是风箱的老鼠,两头受气,拿着比工人多了一点的工资,既要保证工程的质量,又要负责工程的进度,还要安排工人的生活起居,一旦工程出现问题,影响进度,施工方会追究其责任,月底农民工拿不到应有的工资,也要找他讨要说法,官不大,责任不小。

李克强总理强调:“农民工就业,我们要立法规,坚决打击恶意欠薪”。
维护人民权益需要法律保障!要以人民为中心,司法为民,公正执法!政治安全,为农民公实行公益司法!
各级党委政府、社会、新闻媒体、民有所呼,我们有所应。
民有所求,我们有所为。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国家,走到农民工人心最深处,永远幸福。
对国家投资的建设,务必专款专用,按时下拨资金。
农民工工资不能拖欠,否则严励追究责任人。
但是你们一定要提供准确的信息,什么单位、什么人、什么工程使用的农民工,多少人、多少时间、总共欠多少工钱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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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管理机构好掌握实际情况,好操作。
现实告诉我们,国家政策是好的,到了下边,不一定执行是事实。
可以通过法律起诉,保护自己的利益,但是对于不懂法的我们异常艰难。
保存有关证据,如考勤记录、劳动合同、工资结算单等,依法通过劳动仲裁部门或人民法院解决。
一是借助政府力量,这是关键。可以向政府申请,也可以信访。
通过组团,讨要工资,拉横幅惊动媒体与政府。
二是借助媒体,呼吁焕发力量。
通过媒体,报道事实,借助媒体的力量来捍卫自己的权益。
由国务院颁发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20年5月1日正式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明确指出,“建设单位或者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发包或者分包给个人或者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单位,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建设单位或者施工总承包单位清偿”;“施工单位允许其他单位和个人以施工单位的名义对外承揽建设工程,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施工单位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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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很简单,分为两件事,一,为什么欠工资,二,如何解决。

工程款不是按月接,是以一段工程完工来付百分之几,加上反工揪分,造成工程中期付款不够发工资。
现在说第二个问题,包工头还是要有经济实力,不管大小承包商都要交保证金,来实现工资月清制,不要让农民工流汗又流泪。
没有足够准备金的开发商不准搞地产开发,而且准备金必须专款专用,用于兑现农民工工资
总包必须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提交至少能够支付三个月民工工资的劳动保证金,而地方劳动监察部门必须不打招呼实地走访农民工工资兑现状况,并结合银行实名发放工资流水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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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旦发生讨薪事件,从劳动监察部门开始,到民工班头截止全链条追溯法律责任,轻则加倍处罚,让其倾家荡产,重则刑事判决,看谁还敢不当回事。
保存有关证据,如考勤记录、劳动合同、工资结算单等,依法通过劳动仲裁部门或人民法院解决。
现在比起来,比以前对农民工这块儿照顾也是很多了。
也有的农民工故意。不好好干活,就为了在外边。
有的人素质还是比较低的,当然说整体水平素质都有所上升,最后总结一下。
包工头清不了怎么办?
就直接去业主。
总包单位直接反映就可以了。
保证会给你满意的解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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