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水的消火栓
消
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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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
全
民
参
与
“消防用水”被称作“生命水”,无论是在各个小区、商厦或是其他公共场所,消防用水都是必不可少的设施。
“消火栓”主要供消防车从市政给水管网或室外消防给水管网取水实施灭火,也可以直接连接水带、水枪出水灭火。
所以,室内外消火栓系统也是扑救火灾的重要消防设施之一。
案例一:家中起火消防救援消火栓却“滴水不漏”
2020年2月26日,株洲市荷塘区一小区某住户发生火灾,在消防救援行动中,消火栓却是无水状态,只能依靠消防车铺设管道救火,居民家中损失惨重,业主被烧伤。
案例二:小区消火栓无水业主担忧消防安全隐患
中山市某小区一居民家,晚上发生火灾,大家想用消火栓灭火时,却发现消火栓竟然没有水,所幸无人员伤亡。事后调查发现就连灭火器也存在保养不到位、过期等情况。
打开搜索软件搜索发现,类似案例数不胜数,令人心有余悸。
消火栓除了无水,被占用,损坏、遮挡等情况也很严重!
(消火栓被遮挡)
(消火栓损坏)
(消火栓被占用)
消火栓无水该怎么办?
普法小贴士
《消防法》第六十条规定: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一)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二)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
(三)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
(四)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
(五)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
(六)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
(七)对火灾隐患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通知后不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的。
个人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本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行为,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从自身做起,关注身边的消防栓位置及状况,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小区物管对消火栓进行检修和维护,发现有损害消火栓的行为应上前制止或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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