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网讯(记者夏方海彭锡)"2014年至2020年,共计让利滇中新区约59亿元。"8月15日,云南省财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邹宁在《关于支持滇中新区深化改革创新加快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系列新闻发布会·综合解读专场上表示,近年来,云南省财政在"少取""多予"和"放权"等多个方面给予滇中新区积极的优惠政策,此次《实施意见》的出台,进一步明确了体制让利延长至2025年,预计进一步让利100亿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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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会现场记者夏方海摄

"考虑到滇中新区仍处于发展初期,应集中精力推动产业发展和产城融合建设,基础设施等方面投入较大,新区的社会民生事务发展支出不要求滇中新区财政承担,由省财政和昆明市按国家、省相关政策予以保障。"邹宁说,按此次《实施意见》要求,2021-2025年每年给予综合财力补助5亿元。此外,对滇中新区专项债券等建设项目资金也给予了大力支持。

与此同时,云南省财政厅还研究建立了滇中新区财政独立运行的财政体制,单独设立金库,清晰核算滇中新区本级财政收支,滇中新区预决算由其自主编制,并入昆明市级财政报昆明市人大审查批准。

邹宁表示,今后,省财政将继续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安排部署,继续借鉴国内发达地区好的管理经验,持续强化对滇中新区的支持工作,大力促进滇中新区更好更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