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黄龙景区一位女游客连续将路上垃圾桶、告示牌推倒,导致部分钙化池被砸坏,女子情绪激动并辱骂行人,被人警告后居然扬言“你报警啊”,在网络引起热议,惹怒全网。据松潘县公安局8月14日通报,女子此举是因为个人生活发生重大变故而情绪不稳定导致,现已认识错误,待景区核损后依法处理。对于此事件,有律师称:如果故意毁坏公私财物,造成公私财物损失5000以上,毁坏公私财物3次以上或者纠集3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应予立案追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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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四川松潘黄龙景区,一名身穿黄裙子、背着白包的女子,在经过景区廊道时,故意将一块立在路边的指示牌推倒,之后,在另一处廊道,女子再次将路旁指示牌推倒在地,还推倒了景区一个垃圾桶,有路人上前阻止该女子的行为,却遭到该女子质问:“你是警察吗?有什么权利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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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这件事后,四川省阿坝州松潘县公安局发布了通报称:13日13时20分,松潘公安黄龙景区公安分局接黄龙管理局报警称:一名着黄色衣裙的女性游客在黄龙景区内,无故将她一路所见的垃圾桶部分推倒、景点告示牌部分扯掉。民警到达现场后,当事人曲某(31岁,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人)情绪激动拒不配合,无端辱骂路上游客行人,民警依法将其带回分局接受询问,曲某表示由于个人生活发生重大变故导致情绪行为。经民警批评教育,曲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待黄龙景区管理局核损后,公安机关将依法对其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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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不文明的行为时有发生,为了制止此类行为,园区内一般会有类似的提示。例如,请不要乱扔垃圾、随地吐痰等。然而景区是没有处罚权的,无法对这些行为进行处罚。一些地方如果有相关规定,也会赋予景区管理人员代收的权利,但数额非常有限。与罚款不同,如果破坏了景区内的环境、物品,行为人则需要采取补救措施。在一些相关的条例中,我们都不难发现,景区有权要求行为人将损坏的物品恢复原样。

就拿这名女子来说,景区可以要求她恢复被推倒的告示牌、垃圾桶等,对于已经损毁的,作出相应的赔偿。如果她拒不配合,当然也可以报警处理。警方可以依法对其罚款以及拘留。这件事其实还存在另一个风险:万一其他游客因没有看到指示牌而发生了意外,那这名女士还要负相应的责任,很可能还触犯了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