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这样,根本没变。
那为什么会有契税增加的说法呢?
将契税法解读为利空的观点,是因为这一条款
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契税税率为3%至5%。
之前很多人买房子的经历是,自己买房子只交了1-2%的契税。因此很多人认为,明年9月1日以后,买卖房产要交的契税变多了呢?
比如一套300万的房子,如果按3-5%的比例来交契税,光契税就要多交好几万。
但这其实是一种误读。
其实如果你去翻一下之前的《契税暂行条例》,就会发现,新契税法一直规定的征收标准都是3%至5%,已经从1997年沿用到了现在。
此次的《契税法》依然维持不变:
之前之所以有更低的契税税率,那是因为各个地方可以因城施策,根据当地情况来自行减征。
一般来说,地方执行的契税税率基本上都是打过折的。
比如深圳,如果是家庭唯一住房,90平米以下的房子,就是1%的契税,90平米以上就是1.5%。二套就是3%。
按照2016年的规定:
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而无论是1997年出台的《契税暂行条例》,还是此次公布的《契税法》,在具体条文中并没有涉及税率优惠调整的内容,但都预留了“口袋解释”。
《契税暂行条例》的规定是:
具体税率由各地自行决定。
而《契税法》的规定是:
契税的具体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税率幅度内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
因此,并不意味着9月1日之后契税会上升,地方政府仍然可以依照前款规定的程序对不同主体、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住房的权属转移确定差别税率,只是多出了要报人大决定、国务院备案的程序。
商品住宅一直实行的是优惠税率,因此,如果地方政府不想刻意降低房地产销售总额,优惠税率会依然存在!
所以,购房者不用担心,更没有必要提前去交契税!
02
为什么要出台《契税法》?
其实很简单,就是四个字:税收法定。
民众向政府纳税,政府用税收为民众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在某种意义上,这就是政府与民众之间最重要、最本质的关系。
但是,因为税收涉及政府与民众双方的利益,所以征什么税、征多少税不能由政府说了算,而应由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全国人大)通过立法,以法律的形成予以确定,即“税收法定”。
这既是国际通行原则,也是国家现代治理的基石。
不过,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多种原因,我国现行的18大税种,除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车船税由全国人大立法外,其余税种均以国务院出台税收条例或暂行条例的方式确定。
这种以行政法规的方式征税,在某种程度上相当于征税由政府说了算,弊端多多,并不符合“税收法定”的原则。
因此,近年来,我们国家一直在不断践行“税收法定”的承诺,不断将各种“税收条例”、“暂行条例”废止,并通过严格的立法程序,上升到真正的法律层面。
例如,去年开始执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其本质和今天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是一样的,只是大家可能对汽车不敏感,关注的少而已。
所以,《契税法》出台的根本原因,就是依据“税收法定原则”,替代1997年7月7日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
说到这多说一句,包括其他的各种税收暂行条例,后续都会要陆续以法律的形式发布,以后遇到类似的事情,也不必惊讶。
03
这次有什么新亮点?
当然,这次新颁布的《契税法》,其实也不是一点都没有变化,还是有一些新亮点的:
主要在六条关于“免征”部分的规定
其中第四款规定的情形是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变更土地、房屋权属”。
这段话的意思是:是房产证、土地证上,夫妻之间不管是“加名字”、“减名字”、“换名字”或变更共有份额,都不用缴契税。
之前就有人为了买二套省契税,去民政局办了离婚,因为你不离婚就必须收3%的契税,《契税法》通过之后,反而还省了一笔钱。
还有第五款:
“法定继承人通过继承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这段话的意思是:法定继承人继承土地、房屋,不用征契税。
这里要注意的是:在我国法律中,“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而除此之外的非法定继承人任然要征契税。
这个免征力度是相当大的。
而且契税法已经在法律上作了明文规定,这对法定继承人,还是夫妻双方,确实是重大利好。
但是免征并不涉及到交易行为,所以这次《契税法》对房价涨跌没什么大影响,中性居多,更不用怕中介的忽悠。#契税税率为3%至5%#8月25日起,多家银行个人房贷将统一转换为LPR定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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