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8月7日,永新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城镇中队快速侦破一起现发摩托车被盗案,成功抓获一名涉嫌盗窃摩托车的嫌疑人盛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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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8月7日上午,禾川镇居民李某来到刑侦大队报警称,其停放在县城茗园街的一辆购买不到一个月的白色踏板摩托车被盗。

接警后,民警立即受案并展开侦查工作。经过近一天的侦查,终于在晚上9时许,发现被盗摩托车停放在秀水大道西门社区观音桥村一空地上,但车牌和后视镜都已被卸下。

据此情况,大队领导立即安排警力在该区域进行蹲守和巡查。

1个多小时过后,民警发现一名行动鬼祟的男子在附近徘徊,遂上前盘查,但男子眼神闪躲,且有想逃的迹象,民警立刻将其控制,并当场从其身上搜到一把摩托车钥匙,一试,居然就是被盗摩托车的钥匙!

经审讯,嫌疑人盛某对其盗窃摩托车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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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嫌疑人盛某当天在茗园街做事,回家时发现路边一辆新摩托车没有上锁,钥匙还在,就起了邪念,将摩托车盗走。

为了躲避公安侦查,他将摩托车的车牌和两个后视镜都拆卸并藏了起来。因怕家人起疑心,不敢把摩托车停在家里,而停在附近的空地上,当晚原本是想来骑摩托车,没想到自投罗网,被人赃俱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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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嫌疑人盛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被盗摩托车已退还给受害人李某。

案件启示

该案中,盛某原本是一名普通百姓,过着平淡而幸福的生活,但因其在回家途中看见没拔钥匙的新摩托车,便心生邪念,将摩托车盗走。

此举不仅让他进了看守所,等待法律的审判,还给他的档案上添上了污点,甚至影响今后其子女的参军、入党、公务员考试、国家单位入职等诸多前途,真可谓得不偿失。

在此,蜀黍提醒大家:

自由诚可贵,“伸手”代价高;

人在“江湖”飘,法规要记牢。

来源:永新县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