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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会现场 记者 夏方海 摄

云南网讯(记者 彭锡 夏方海)8月15日,记者从《关于支持滇中新区深化改革创新加快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系列新闻发布会·综合解读专场获悉,《实施意见》主要内容包括3大板块8个部分共22条,具有"新""高""大""先""实"等突出特点,部分政策在全国比较超前。

会上,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赵修春表示:"‘新’就是《实施意见》坚持新发展理念,明确了新时代滇中新区开发建设所承担的新使命,与时俱进建立新体制、出台诸多新政策,着力推动滇中新区培育新动能、激发新活力、塑造新优势、呈现新面貌。"

他介绍,例如体制机制创新方面,明确了"新区党工委、管委会为省委省政府的派出机构,实行计划单列管理";招商引资方面,提出"支持省属企业联合昆明市、新区等设立风险投资引导基金,聚焦科技前沿领域,投资引进产业项目";科技创新方面,提出"探索使用‘滇中科技创新券’‘滇中创业通票’,为企业提供免费的研发、财务、法律、检验等第三方服务"等。"这些政策,纵向比,是我省以前所没有的;横向比,在全国也是比较超前的。"

"高"是指《实施意见》明确加强滇中新区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建设,高位统筹、高位指导推进新区开发开放和规划建设工作。《实施意见》始终贯穿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的思路。例如在产业发展方面,提出"聚焦先进制造业发展,与东部地区同步规划、同步发展新兴产业、未来产业""新引进的工业项目土地投资强度不低于150亿元/平方公里""实施建设用地、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推进产城融合方面,提出"推进智慧城市、海绵城市、园林城市建设,提升城市品位""建设智能应用场景,构建主动发现、自动指令、快速处置、实时反馈的完整闭环,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这些政策,均体现了滇中新区开发建设的高标准、高要求。

"大"是指《实施意见》充分体现了"以大思路、大谋划、大政策推动大发展"的要求。例如,立足发挥滇中新区在建设我国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共建"一带一路"、承担国家重大发展和改革开放战略任务中使命作用的大思路,进行了顶层设计;立足将滇中新区建设成为全省经济发展的发动机、改革创新的新引擎、开发开放的新高地、高质量发展的新标杆,作出了系统谋划;立足赋予新区更大的自主权限,强化财税、金融、土地、人才、创新、开放等支持政策,特别是提出,"现行省对新区‘固定上解’的财政体制延续5年(从2021年执行至2025年)。从2021年起,省级财政、昆明市财政连续5年每年分别给予新区5亿元、2亿元综合财力补助"。这些政策,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支持滇中新区发展的大手笔。

"先"是指《实施意见》旨在鼓励滇中新区在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上走在前列,在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战略上走在前列,在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走在前列,在我省高质量发展中勇当先锋、争做表率。例如,提出滇中新区"地区生产总值、固定资产投资、工业增加值、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速不低于10%、20%、12%、18%"的发展目标,明显快于全省和昆明市发展速度,也明显快于全国其他新区;提出"支持新区全面实施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探索形成的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创新成果",目的是率先推广其他地区和平台的好经验。这些政策,都是为了推动滇中新区在全省乃至全国树立标杆、作出示范。

"实"是指《实施意见》政策实、举措实、效果实。除了综合财力补助以外,在土地政策方面,提出了"对新区国土规划控制指标、年度计划指标实行单列管理,建设用地指标优先满足新区发展需要""在全省范围内对新区范围的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建设用地规划等规划控制指标进行调整""彻底解决建设用地分散化、碎片化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