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征地拆迁期间,拆迁户和拆迁部门经常会产生各种各样的矛盾,矛盾的根源在于,许多拆迁部门对相关法律规定掌握得不够,依法行政的意识不强,所以在征地拆迁工作所涉及到的诸多程序中,常有滥用职权、违法行政的现象出现。对于拆迁户来说,了解征地拆迁的相关法律法规,必要时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可谓是至关重要。

在众多救济途径中,行政诉讼是一种方便、高效、公开、公正的司法救济方式。很多老百姓在遭遇违法行政后,自行或在律师的指导下,积极、及时提起行政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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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秦律师曾经有过这样的案例,在我们的指导和参与下,经过一番努力,终于成功帮助当事人拿到了胜诉判决,法院的判决内容是“责令行政机关2个月内作出赔偿决定”。此判决一出,老百姓这边放心了不少,以为安心等待行政机关的赔偿决定就可以了。但是,该案中的行政机关却“不按常理出牌”,不听法院的话,2个月过去了,依然没有向老百姓作出赔偿决定。这时,我们应该怎么办呢?

根据《行政诉讼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人民法院判决行政机关履行行政赔偿、行政补偿或者其他行政给付义务,行政机关拒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最终,在蓝秦律师的指导下,老百姓依法向作出生效判决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拿到了满意的赔偿款。

征地拆迁维权,是一个复杂系统的工程,不仅要关注各种维权程序的期限问题,还要对提起何种法律程序进行仔细甄选。因此如果您在征地拆迁期间遇到了法律问题,建议您及时咨询专业律师,必要时进行委托,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