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何先生从某公司处购买的办公楼被征收,由于补偿过少(只同意给100万元),双方无法达成补偿协议,征收机关竟与原权利人某公司签订了补偿协议,又采取断水断电的方式逼迁,最后强拆了办公楼。

圣运律师帮助及时取证, “以诉促谈”,最终成功帮助何先生争取到了260万的赔偿款。今天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主任王有银律师为大家解读该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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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10月份,何先生从某公司处购买办公楼、生活用房及所属场地,其后国土资源局发放了国有土地权证和房产证,但由于陈先生未办理变更手续,登记的权利人均为某公司。

2018年,因修建公路,区政府将何先生的房屋纳入拆迁范围并进行了评估,但评估的补偿金额仅有100多万。何先生认为补偿金额太少,所以未签补偿协议。2019年10月份,镇政府采取了断水断电的措施,逼迫搬迁。

2019年10月23日,何先生委托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帮助维权。圣运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向当地市、县、镇三级政府发送律师沟通调解建议函,启动信息公开程序。信息公开的材料显示,整个征收项目是没有征收决定、征收补偿方案。

2019年10月25日,镇政府以未办理变更手续为由私下与办公楼原权利人某公司签订了补偿协议,并于11月26日对办公楼实施强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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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违法强拆,律师及时全面地收集了证据,分别向法院提起了确认断电违法之诉、断水违法之诉及确认强拆违法之诉,还向镇政府上级申请查处其强拆何先生办公楼的违法行为。

由于向法院提供的证据充分,足以证明政府断水、断电及强拆的行为违法。因此镇政府受到了很大压力。在开庭前,政府工作人员联系律师及何先生,表达了私下和解的请求。但由于双方就赔偿金额仍有分歧,谈判未能达成一致。

其后,镇政府积极寻找谈判机会,多次联系何先生沟通,后在审判法官的调解下,双方达成一致,镇政府支付补偿款260万,并由法院出具调解建议书。何先生顺利拿到补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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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该案,王有银律师表示,这一征收项目未作出任何征收手续,明显是征收机关急于推进项目进度,违反了法定的征收程序,且补偿金额过低,无法保障被征收人原有的生活水平不降低,且征收机关还采取了断水断电等国家明令禁止的征拆方式,明显违法。

“遇到拆迁时,应该像何先生这样,及时找到专业的拆迁律师,在律师指导下针对性地进行证据收集以及选择最合适的维权途径,从而最大限度争取到自己合法的利益。”王有银律师说。

文章 | 圣运律师 | 视觉 编辑 | 林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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