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记者刘嫚 发自宁波 近年来,为解决司法裁判执行难,法院建立了“失信黑名单”制度,但这把“双刃剑”,也使不少失信企业因信用受损失去商机。

8月15日,司法裁判自动履行正向激励和信用修复机制研讨会在宁波举行。南都记者了解到,为帮助自愿履行者“造血”,宁波市江北区法院于2018年开始探索“信用修复机制”,对符合条件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修复后,法院将通过“不对其作负面评价”的方式予以激励。同时,探索对被执行人进行失信等级划分,做到精准惩戒和分级信用修复。

宁波市中院相关负责人表示,“信用修复机制是给沉积的案件一个出口,重在将问题化解在执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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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现场

信用修复有利于中小微企业经营融资

叶星文化是宁波一家大型艺术类教育培训机构,因为疫情,该机构经营受挫,今年1月起被迫暂停门店经营。因资金问题,3月初,投资人又将培训机构起诉到江北法院,要求对方返还投资款。案件进入强制执行程序后,培训机构和李某被列入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执行过程中,李某表达了履行意愿,还提出了分期履行的方案。然而,“失信被执行人”的标签严重影响了培训机构的融资,阻碍了机构恢复正常经营。

在执行法官的建议下,李某和培训机构向江北法院申请信用修复。法院综合考虑其履行能力和配合执行情况后,依照相关规定,将其从失信名单中屏蔽。之后,培训机构顺利申请到了银行贷款,与投资人的纠纷也得到妥善解决,培训机构正在逐渐恢复正常经营。

值得一提的是,该起执行案件顺利解决的关键,源于宁波市江北区法院2018年9月开始探索的“信用修复机制”。

根据宁波市江北区法院出台的相关文件,被执行人申请信用修复时,需同时具备配合执行、财产滚动申报、遵守限制消费令、配合处置财产、已部分履行且计划明确这五大条件,且不存在妨碍、抗拒执行、恶意规避执行等情形。

信用修复后,法院将通过“不对其作负面评价”的方式予以激励,并对信用修复者实行滚动式审查。在此基础上,探索对被执行人进行失信等级划分,做到精准惩戒和分级信用修复。

“信用修复机制是给沉积的案件一个出口,重在将问题化解在执行中。”宁波市中院相关负责人告诉南都,在许多执行案件中,被执行人确实没有履行能力,法院因此积压了大量执行不能的案件。信用修复就是要激活这些被执行人的还款意愿和能力,提供促使其恢复履行能力的途径,使案件执行模式从对抗转向配合,化被动执行为主动履行。

信用修复机制对于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也有一定现实意义。

上述负责人介绍,在信用修复后,法院暂时撤销对其限制高消费,通过与相关政府部门、信用机构等进行联动,对企业信用不作负面评价,这对企业尤其是中小微企业开展经营、融资等活动有诸多好处。

自动履行正向激励制度写入最高法报告

不仅如此,对能够自动履行义务的企业,宁波法院还推出相应的“激励措施”。

宁波的一家建业集团公司,三年内作为被告的案件有8件,标的近9000万元,但均在进入执行程序前自动履行完毕,根据法院推行的一项机制,该建业公司从镇海农商银行获得了2000万元的“诚信履行贷”授信。

南都记者了解到,建业公司获得银行授信的背后,源于“自动履行正向激励机制”,该机制由宁波市镇海区法院于2019年7月率先建立。

根据该机制,诚信履行的当事人,将被给予依法减免案件受理费、出具自动履行证明、提供授信融资支持等“红利”,当事人名单还会被推送至工商、金融及征信部门,建立诚信履行名单库,获得更好的社会信用评价,该机制还被写入2020年的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最高法工作报告提到,要强化善意执行、文明执行,建立信用惩戒分级管理和失信修复等机制,转变执行工作理念,由过去的惩戒为主变为惩戒与激励并重。浙江宁波、福建宁德等法院推行自动履行正向激励机制,促进自动履行率大幅提升,营造了褒扬守信的社会氛围。

谈及这一探索的动因,宁波市中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当前,法院强制执行的力度和强度已渐至极限,单靠强力执行难以根本解决执行难,为此宁波两级法院开展自动履行引导督促,做好执行前端工作,有助于推进执行难源头治理,将问题解决在“执行前”。

数据显示,仅2020年1-7月,宁波市法院已发放自动履行证明1649份,16家企业、47名个人从多家银行获得贷款授信1.1亿余元。

假借信用修复转移财产将予以处罚

值得一提的是,两项机制对优化营商环境也发挥了一定作用。

“信用修复机制能够给予市场主体纠正失信行为、平等参与市场竞争的机会。”上述负责人介绍,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法治经济,而信用是市场主体的核心竞争力,也是重要的生产要素。主体的信用指数越高,社会对其综合评价就越高,在市场活动中的准入门槛就越低,而信用联合惩戒在强化失信震慑的同时,也剥夺或限制了失信主体以信用为要素参与市场竞争的资格和能力。

上述负责人称,通过信用修复,使社会对部分主体不作负面评价,倡导信用机构对其在融资、招投标等市场活动中提供必要的支持,恢复其市场竞争力。

南都记者了解到,“执行合同”是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中的重要指标,对于经济良性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上述负责人介绍,自动履行正向激励机制能够切实提升执行合同质效。2019年7月,浙江省委改革办、省法院联合印发了《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执行合同质效行动方案》,自动履行正向激励机制就是按照这一方案要求,通过正面肯定和激励,促进当事人自动履行,让更多胜诉权益人更低成本、更短用时、更少环节拿到“真金白银”,从而促进执行合同质效的提升。

两项机制的推进,是否意味着对失信者的纵容亦或对强制执行措施的削弱?

上述负责人对此表示,对于假借信用修复之名转移财产、拖延执行等行为,将视为以其他方式抗拒执行,法院将根据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对其进行罚款、拘留,情节严重的,将按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