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赵晨民)买了一辆电动自行车,但是却上不了电动自行车的牌照。日前,相城的丁女士遇到了这样的麻烦事。

丁女士介绍,今年6月她在渭塘某电动自行车店买了一辆车。去上牌时,丁女士被告知不能上电动自行车牌照,因为这辆车是电动摩托车,属于机动车。随后,丁女士向商家要求退货遭拒,于是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

接到投诉后,相城区市场监管局三分局工作人员立即前往商家经营场所核实情况。经调查,丁女士所购买的车辆出厂合格证标注为电动轻型摩托车,属于机动车,的确不能上电动自行车牌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经核实,商家在出售前未能准确告知丁女士所购买的车子是电动摩托车,导致其不能上电动自行车牌照,理应承担相关责任。经工作人员批评教育,商家同意给丁女士更换一辆同等价位的电动自行车,并帮助其上好牌照。丁女士对工作人员的协调表示了感谢。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电动自行车时一定要选择正规品牌,查看是否具有3C 合格证,看清合格证书上写的是电动自行车还是电动摩托车。遇到消费纠纷时,可及时拨打12315或12345热线向市场监管部门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