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一杯酒,亲人两行泪”。近年来,渭南公安交警对酒驾、醉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始终保持零容忍、严查处、大曝光,但仍有少数驾驶人心存侥幸,置若罔闻,以身试法。为有效预防和减少此类道路交通事故,现将我市近期查处的几起醉驾违法案例和酒驾、醉驾名单进行曝光,希望大家引以为戒。

01

案例一:醉酒驾驶,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并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8月1日,张某某驾驶陕EM***0小型汽车行驶至高新区东风大街与丰庆路丁字时,因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被高新交警查获。经检测,张某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51.66mg/100ml,系醉酒驾驶机动车。公安机关依法吊销张某某机动车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并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02

案例二:醉酒驾驶,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并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8月6日晚,孙某驾驶一辆陕A牌雪佛兰小轿车行驶至澄城县202省道26公里处,因涉嫌酒驾被澄城交警查获。经检测,孙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 103.39mg/100ml,属醉酒驾驶机动车。公安机关依法吊销孙某机动车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并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03

案例三:醉酒驾驶无牌两轮摩托车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8月7日晚,郑某驾驶一辆无牌两轮摩托车行驶在澄城县古徵街,因涉嫌酒驾被澄城交警查获。经检测,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96.45mg/100ml,属醉酒驾驶机动车。经查,郑某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目前,郑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已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8月7日至9日,渭南全市酒驾查处统一行动共查处酒驾醉驾109人,其中醉驾23人,具体名单如下: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渭南公安交警郑重提示:平安出行始于心,拒绝酒驾践于行!渭南公安交警将重拳出击,严厉整治酒驾、醉驾交通违法行为,为广大市民朋友营造安全和谐的出行环境。希望广大驾驶员朋友谨记,珍爱生命,远离酒驾!

来源:909选自渭南交警支队

编辑:江南

初审:白絮飞

终审:周新宏

监制:黎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