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城县人民政府
关于启动土地征收的
公 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县政府研究决定启动征收天宁镇东关街集体土地4. 4191公顷,该宗地将用于政府组织实施的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是为了公共利益需要,符合相关规划,现公告如下:
一、被征地乡镇:天宁镇
三、权属状况:东关街集体所有土地
四、拟征收位置面积范围:4. 4191公顷(附:用地范围略图)
五、拟征收土地目的:满足我县城镇居民住房需求
六、 拟征收土地用途:我县规划的住宅项目用地
七、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一)调查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天宁镇人民政府、东关街居委会
(二)调查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
(三)调查地点:天宁镇东关街
(四) 调查程序:县自然资源局在东关街发布土地征收启动公告,由天宁镇、人民政府和天宁自然资源所组织东关街居委会实地调查,核实被征地农户详细情况。
(五)调查参加人员:天宁镇人民政府、天宁自然资源所、东关街居委会相关负责人及相关权利人。
八、相关要求
(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户和相关权利人按规定的时间,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它有关证明材料,到村委会参与调查、清点、确认工作。对不能直接到场参加的,应当提供书面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代理。未如期办理土地现状调查的,由调查人员现场调查清点结果为准。请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户和相关权利人相互转告。
(二)凡从现场调查之日起,抢建、抢种的地上附着物不予办理登记。
特此公告
交城县人民政府
2020年8月10日
[编辑:梁燕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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