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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1日,当事人滕某的子女到葛家法庭向诉前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员们赠送“为民服务,排忧解难”的锦旗,感谢调解员们帮其解决了多年的土地纠纷,有效化解了邻里矛盾。

滕某与丛某均系文登区葛家镇南于村村民。2017年滕某将其承包的葛家镇南于村河南四节的2.33亩土地租赁给丛某,但双方未签订租赁合同。2019年滕某要求丛某返还租赁的土地,丛某表示拒绝,双方多次协商未果下,滕某便诉至法院,请求解除双方租赁合同。文登法院诉前调解立案后,根据相关案情,第一时间将该案委派区诉前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进行调解。

两名人民调解员收案后,立即着手开展调解工作。起初丛某态度强硬且拒绝返还土地,后调解员多次找到丛某向其做调解工作,耐心向其解释农村土地租赁合同相关法律规定,并联系其家人帮忙进行沟通和做工作。经过两名调解员坚持不懈的努力,最终丛某同意于2021年12月30日前将土地返还滕某,并将土地上的树木移走,树坑填平,双方就此达成调解协议。此后,滕某和丛某又根据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协议,及时向文登法院申请司法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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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诉前调制度建立以来,一大批纠纷直接在进入诉讼程序前即予以分流和化解,不仅极大的方便当事人解决纠纷,也有效分担法院压力,让法官将更多精力投入更为复杂的案件上,对提高审判质效、节约司法资源发挥着积极作用。2020年以来,文登法院诉前调共分流案件4709起,调解成功1635起,未出现因调处不当或不及时而引发的矛盾激化事件,进一步提升了基层治理水平,使“枫桥经验”在新时代焕发出新的生机和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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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文登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