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记者 田之路

一起普通的交通事故造成一人死亡,也引发肇事司机与保险公司之间的追偿纠纷。就在肇事司机因无力履行判决而面临刑事处罚时,检察机关的一场公开听证改变了整件事情的走势……近日,成都蒲江县检察院承办检察官以化解纠纷为目的,对双方进行了3个多小时的调解,最终促成矛盾纠纷的实质性化解,保险公司顺利拿到案款,当事人也结束了长达5年多的苦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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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司机不服判申请检察监督

2015年8月10日,蒋某某驾驶一辆无号牌三轮车搭载着吴某某,行驶途中与杜某某因故障停放在路边的一辆大中型拖拉机相撞,造成吴某某重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交警部门现场勘查后认为事故原因有两点:蒋某某驾驶具有安全隐患的车辆,未确保安全行车且不按照规定载人;杜某某驾驶安全设施不全的车辆,且未设置警示标识。因此,交警部门作出了双方承担同等责任的事故认定。

然而,杜某某并非车主,涉事拖拉机的登记车主为高某甲,实际车主是高某甲的兄弟高某乙,且杜某某从未申领拖拉机驾驶证,事发时属于无证驾驶,保险公司因此拒绝赔付。而杜某某、高某甲等则认为,拖拉机只要在保险期内,都应该由保险公司来赔……双方对此争执不下,赔偿问题在2016年1月进入了诉讼阶段。

法院作出的判决中有一条载明,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赔偿死者家属12万元,赔偿后有权向侵权人高某甲、杜某某追偿。基于此,保险公司赔偿后,又于2018年6月对车主高某甲和杜某某提起诉讼,法院判决高某甲、杜某某共同支付保险公司赔偿死者的12万元。另外,根据法院判决杜某某作为雇员在事故发生过程中具有重大过失,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高某甲赔偿后有权向杜某某追偿。

法院判决后,杜某某不服,拒不履行法院判决确定的义务,保险公司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就这样,“折腾”了两年多时间,保险公司也只通过强制执行拿到1万多元;而杜某某却因在执行过程中涉嫌转移银行存款,即将面对法律制裁。2019年11月,杜某某向蒲江县检察院申请检察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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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变“和事佬”调解矛盾纠纷

8月6日,蒲江县检察院就此案依法举行公开听证会。承办检察官张登银详细介绍了案件事实、证据等方面情况,就案件中几个重要环节向双方提出了问题,同时也听了杜某某对案件的疑问和看法。张登银站在杜某某的角度解读和理解案件中的法律问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让杜某某逐渐认识到自己应该承担的责任。

随后,参与听证的各方发表看法,一致认为涉事双方只有通过调解才能真正化解矛盾,而杜某某和保险公司也表示愿意和解。于是,张登银一边劝说杜某某拿出诚意尽最大努力履行判决,另一边劝说保险公司尽最大可能减免部分赔偿金额。经过一番交涉,保险公司方提出,剩余未履行的案款最多可减免1/4。

但是,杜某某只能拿出2万多元,依然相差甚远。经过与杜某某商量后,检方又提出分期偿还的处理方案,但被保险公司拒绝。“虽然拖拉机登记在高某甲名下,但是你在实际负责运营,是你让没有驾照的人(杜某某)来开拖拉机,你也有过错,不能置身事外,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眼看调解陷入僵局,张登银又对实际车主高某乙进行释法说理。

随后,高某乙表示愿意当天出3万元,剩余的2万余元在一个月内支付给保险公司。另一边,杜某某又想办法筹措到了2万元,与高某乙共同凑齐5万元,当场付给了保险公司。保险公司看见检察机关在尽心地帮助其追回款项,当事人现场完全支付也确实有困难,于是同意剩下的2万余元延期一个月支付。这场持续3个多小时的“听证+调解”最终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