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1日,我们报道莆田荔城区公检法一站式办案,危险驾驶48小时就可以宣判。12日18时,荔城区48小时速裁程序一站式办案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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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杨某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4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饮酒驾驶二轮摩托车 同地点两次被查获

8月10日夜间,莆田市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三中队执勤民警在黄石镇开展“酒醉驾”专项整治行动。20时24分许,一名男子驾驶二轮摩托车进入道山街路口路段检查点,民警随即示意男子停车接受检查,经酒精呼气测试,男子呼气测试结果为BAC:135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

民警看他眼熟,发现他就是6月27日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杨某,两次醉驾被查获均在同一地点。经鉴定,犯罪嫌疑人杨某血样中检出乙醇浓度为:163.36mg/100ml。

杨某上一次被查是6月26日20时37分许,也是饮酒后驾驶一辆二轮摩托车从荔城区黄石镇凤山村往清前村方向行驶,在途经道山街路口路段时被莆田市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三中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后经抽取血样鉴定,杨某血样中检出乙醇浓度为:162.31mg/100ml,属醉酒驾驶机动车。6月27日,荔城警方对该案立案侦查,同日杨某取保候审,并于7月30日将案件移送荔城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启动速裁程序 醉驾者认罪认罚

8月11日,荔城警方对上述案件立案侦查,并启动危险驾驶刑事案件48小时速裁程序一站式办理机制。

11日中午12时,杨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荔城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成为荔城区48小时速裁程序一站式办案中心正式启用以来首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

12日上午9时,荔城警方将杨某涉嫌危险驾驶一案移送荔城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上午11时检察人员告知权利义务并依法讯问杨某,杨某表示认罪认罚并同意适用速裁程序审理。

12日中午12时,在速裁中心值班律师见证下杨某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接受荔城区检察院提出的量刑建议。

下午15时,荔城区检察院对杨某提起公诉。

下午18时8分,速裁法庭庭审结束并当庭宣判,被告人杨某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4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被告人杨某当庭表示认罪服判,不上诉。

至此,本案实现了48小时内“一站式、全流程”依法高效办理,审判周期大幅缩短,有效节省了刑事诉讼资源、更好地保障被告人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