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资规[2020] 10541号
海口市琼山区凤翔街道办事处石塔村委会第四村民小组持《土地权属权源证明》、申请书等相关材料向我局申请集体土地所有权权属确认。该宗地位于海口市琼山区迎宾大道西侧,面积26733. 48平方米(合40.1亩),宗地四至为:东至路;南至空地;西至空地;北至路,拟将该宗地所有权权属确认给海口市琼山区凤翔街道办事处石塔村委会第四村民小组。
凡对上述土地权属有异议的,请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15天内,以书面形式并持有关证据到我局琼山分局申诉,逾期不主张申诉则视该土地权属无异议,我局将依法办理土地相关手续。
特此通告。
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8月12日
(联系人:詹先生;电话: 658093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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