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案例

1

沪B001L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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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7月30日5时55分,号牌为沪B001L6的小型汽车在嘉闵高架路西侧近26.8路段,实施了“普通机动车行驶超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违法行为,该车车速103km/h,限速80km/h。

处罚:罚款200元,记6分

2

沪A573M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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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7月22日15时41分,号牌为 沪A573M1小型汽车在内环高架外圈近枫林路路段,实施了“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违法行为。

处罚:罚款200元,记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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