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新初莅泸调研赤水河流域保护立法工作时强调

确保如期完成立法任务

让赤水河成为造福人民的幸福河

刘强作表态发言 曹建国陪同

核心提示

■ 赤水河是长江上游的一级支流,也是长江大保护的重点河流,既要从党委政府工作层面加强保护,也有必要以立法的形式建立刚性约束,促使各级各方面和全社会共同做好赤水河流域保护工作。

■ 黄新初强调,要聚焦立法重点,围绕形成四川、贵州、云南三省共同的赤水河流域保护条例文本,推进全流域合作、保护与监督。

■ 刘强表示,泸州市将进一步提高赤水河流域保护工作的政治站位,坚决做好赤水河流域保护,扎实有效推进污染防治、生态建设、禁渔和产业结构调整等工作。

8月12日至14日,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黄新初率队莅临泸州市,调研赤水河流域保护立法工作。市委书记刘强陪同调研并作表态发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曹建国陪同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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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天时间里,黄新初先后来到古蔺县太平镇污水处理厂和“古镇新区”易地扶贫搬迁聚居点、古蔺县二郎镇郎酒厂、赤水河入长江口、合江县真龙柚现代农业园区、合江县先市酿造食品有限公司等处,实地调研察看赤水河流域污染治理、生态环境监管、水资源保护利用、特色优势产业发展等情况。

现场调研后,黄新初在合江县主持召开座谈会,听取泸州市赤水河流域保护工作情况汇报和对四川省赤水河流域保护立法工作的意见建议,并就高质量做好赤水河流域保护立法工作提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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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新初在讲话中肯定了泸州市工作。他指出,泸州市委、市政府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在赤水河流域保护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特别是今年以来,泸州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积极支持、积极参与四川省赤水河流域保护立法工作,提出了许多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建议,对做好相关立法工作作出了重要贡献。

黄新初强调,赤水河是长江上游的一级支流,也是长江大保护的重点河流,既要从党委政府工作层面加强保护,也有必要以立法的形式建立刚性约束,促使各级各方面和全社会共同做好赤水河流域保护工作。

要把握立法方向,充分认识赤水河流域保护立法的重大意义,切实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以及中央、省委关于保护长江、保护赤水河的战略部署,以立法的形式上升为国家意志、转化为法律规范、融汇成全社会的共同行动。

要研究立法需求,准确把握生态保护、经济发展、文化传承、社会治理和民生改善需要,科学构建保护条例的重点内容和关键条款,让赤水河成为造福人民的幸福河。

要聚焦立法重点,围绕形成四川、贵州、云南三省共同的赤水河流域保护条例文本,明晰法定责任、创新制度设计、坚持规划引领、强化区域联动、突出系统治理,推进全流域合作、保护与监督,共同维护流域生态系统完整、健康和安全,协同促进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要创新立法机制,进一步解放思想、大胆尝试,强化人大主导机制、建立纵向对接机制、形成横向协作机制、完善社会参与机制,在保证立法质量的前提下,加快立法工作步伐,确保如期完成立法任务,确保制定一部务实管用、能解决实际问题的“良法”,努力实现赤水河流域保护的最佳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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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强作表态发言时表示,泸州市将进一步提高赤水河流域保护工作的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转化为加强赤水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的实际行动。

●坚决做好赤水河流域保护,扎实有效推进污染防治、生态建设、禁渔和产业结构调整等工作,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保护赤水河流域生态环境的浓厚氛围。

●全力配合四川、贵州、云南三省制定好赤水河流域保护条例,做到同步制定标准、同步落实责任、同步抓好执法,全力构建条例与规划相衔接的保护体系,建立完善分层次的协调和监督机制,合力推动赤水河流域保护工作落到实处。

●同时,辩证处理好保护与发展的关系,推进绿色循环可持续发展,巩固赤水河流域脱贫攻坚成果。

市领导封安、姚福康等参加活动。

泸州日报记者 罗森波

责编:杨茜 谢蕤 编辑:阮春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