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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2日

福清市检察院首次运用公开听证程序

化解一起行政争议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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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会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司法局法制科工作人员等5名听证员参加。福建省检察院、福州市检察院分别派员旁听。通过公开听证听取各方意见,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以公开促司法公正、以听证促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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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进案件执行及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福清市检察院召开公开听证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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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检察机关介绍了案件基本情况,并归纳案件争议焦点。

行政机关就作出处罚的依据、合理性进行释法说理,公司表达了疫情状态下履行行政处罚及逾期加处罚款存在的难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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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员围绕案件事实进行提问并发表了评议意见,认为行政处罚决定合法,依据充分,并表示现疫情期间民营企业生存不易,公司前期已经支付大额赔偿款,现阶段确实经营困难,可以考虑对逾期加处罚款予以适当减免,以支持民营经济发展。

经过听证

行政机关同意对公司缴款时间、缴纳方式予以适当宽缓,表示前期经与检、法沟通已同意法院对公司保证金专户解冻,为了更有利于公司复工复产,将及时为公司申请解除执行信息公开。公司亦了解了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的理由和依据,表示认可行政处罚,承诺于10月前付清行政处罚款,待公司复工复产获得收益后立即付清剩余的逾期加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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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后,省、市院参会人员及听证员召开座谈会,会上听证员充分肯定了此次听证会的效果,认为此次听证为行政相对人畅通了表达诉求的渠道,有利于从实质上化解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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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海宁(人大代表)

疫情下,经济发展环境受到了影响,作为一名民营企业家,通过此次听证感受到相关职能部门对我们的关心,我对企业今后的发展更有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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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国建(政协委员)

检察机关对行政非诉执行案件进行监督,建议追加法定代表人,找到案件切入点,并通过听证会解决矛盾,促使企业愿意缴纳处罚款,取得很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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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丽杨(人民监督员)

听证这种监督形式很新颖、很接地气,能让群众全面了解案件情况,在听证中化解矛盾,值得大力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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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燕(人民监督员)

检察机关近几年来越来越走入人民,贴近群众,通过公开听证这种方式,让大家更加了解了检察院的办案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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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小云(司法局)

检察机关特殊的法律监督者地位,对促成调解化解行政争议起到很大的作用,其职能地位很多部门无法替代,希望今后对听证会这种做法予以推广。

福州市检察院第六检察部主任陈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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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采取公开听证的方式,在法律监督中引入外部监督,能够更好地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通过听证会上列事实,摆依据,充分沟通,释法说理,也有助于从实质上化解行政争议。

福建省检察院第七检察部

三级高级检察官黄金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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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行政非诉执行案件公开听证既为行政机关与小微企业提供面对面平等交流的平台,促进行政行为公开化,提高行政相对人对行政行为的理解度,又依法保护小微企业,使其在疫情这样的特殊时期能够生存发展,真正实现案结、事了、政和。

检察官说法

行政非诉执行

●行政非诉执行:指没有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后,在行政相对人既不履行确定义务,又不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的情况下,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人民法院对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执行的行政行为进行受理、审查、裁定和实施的行为。

●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指检察机关对行政非诉执行案件的监督。该类监督范围主要包括人民法院对行政非诉执行申请的受理、审查、裁定和实施行为。在监督过程中,检察机关若发现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不规范、违法或者存在制度漏洞等,也可以提出检察建议。

●行政检察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指检察机关通过发挥行政检察监督职能,推动解决“案件得不到实体审理、行政争议得不到实质性化解”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程序空转”问题,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转自:福清检察微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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