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驾车致人死亡!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已成为社会共识,
但却总有人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近日,
致2人死亡!
疾驶的蓝色马自达小轿车径直撞上两辆行驶中的电动自行车,电动车上的两名驾驶员立刻倒在血泊中不能动弹;撞了电动自行车后,马自达失控穿过绿化带又撞上停在路边的两辆车才停下来。
这就是致2人死亡的玉林市福绵区"7.24"交通事故,经交警调查,肇事司机钟某安为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继而导致悲剧的发生。
7月24日6时40分,钟某安驾驶桂KNB5**小车在玉林市福绵区天河路韦福村路段先后与驾驶电动自行车的周某、李某发生碰撞,造成周某、李某当场死亡及三车受损的交通事故。随后,钟某安驾驶的车辆失控驶往道路右侧路外,与停放在路外的粤A6N6**越野车及粤TL11**小轿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受损。
事发现场,视频截图。
事发现场,视频截图。
事发现场,视频截图。
据玉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民警的调查结果,事发当天凌晨2时许,肇事司机钟某安驾驶桂KNB5**小车到玉林市体育馆附近的夜宵摊,与钟某宇及两个网友一起饮酒。
事发现场。
民警在勘验现场。
当天6时许,钟某安独自驾车离开宵夜摊欲返回福绵成均家中,行驶到福绵镇韦福村路口路段时,在酒精与疲劳的双重“轰炸”下,钟某安已几乎闭着眼睛开车了,没看到前方的电动车径直撞了上去,期间他曾想采取踩刹车、打方向等操作,但因酒意上涌,手脚不受大脑控制,最终导致悲剧发生。
肇事车辆。
经鉴定,钟某安血液酒精含量为174.81mg/100ml。钟某安供述:“知道喝酒不能开车,当时觉得已经是6点,那么早也不会有警察查,这才开的。”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
为了你和他人的安全,
切勿酒后开车!
桂林人知道桂林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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