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好消息!

福州计划3年内新增

10万套租赁住房!

装修一次到位!

全部纳入监管!

福州没买房子的有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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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13日从市资源规划局及市房管局获悉,福州已正式印发《关于加快推进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要求,3年内计划新增10万套租赁住房。

2020年

全市新增各类租赁住房6万套左右,培育和发展规模化租赁机构5家。

2021年

全市新增各类租赁住房4万套左右,培育和发展规模化租赁机构5家。

2022年

开展扫尾工作,确保各类新增租赁住房项目全部竣工交付使用。

在五城区新出让租赁住房用地

套型面积配比上

《方案》提出“8:1:1”原则

30平方米左右

占比不低于80%,

30平方米至40平方米

占比不高于10%,

40平方米至50平方米

占比不高于10%。

高新区和七县(市)区新出让租赁住房用地则依照“7:1:1:1”原则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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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还配发了

《关于新建租赁住房项目

规划设计工作导则》

对户型功能布局和装修标准

作出了规定

35平方米以下套型

每套应设卧室、起居室(厅)和卫生间等基本功能空间,同时应具备使用简单电加热和排烟厨具的条件。

35平方米以上套型

每套应设卧室、起居室(厅)、厨房和卫生间等基本功能空间。

其他

位于城市重点景观带、重要路段、重要节点等项目不得设置开敞式阳台,空调机位及附属设施应统一隐蔽设计。

不论是新建、改建还是配建,租赁住房项目实行装修一次到位,未按要求装修到位或不符合装修标准的,不予通过核验。装修的内容不仅包括起居厅、卧室、厨房、卫生间、阳台、门窗、灯具,还涵盖多媒体设备。

此外,租赁住房项目将配套邻里商业,建筑面积不超过3000平方米且不超过总计容建筑面积的10%,同时应按相关规定设置物业管理、快递服务用房、垃圾集散间及门卫收发室等。

新建(重建)租赁住房全部纳入福州市住房租赁服务监管平台监管,进行房源核验、发布房源信息,实行合同网签备案。

你期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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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福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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