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宝安区流塘小学门口不远处,近日开了个情趣性用品店。这地方,既在附近小区正门口,也是大量小学生上学的必经之地。

奥一君实地调查后发现,这家成人用品店离宝安流塘小学137米,可奇怪的是,该店一点也不避讳自己选址面向了众多未成年人,不仅在透明橱窗里放置了“露骨”的人体模特,还滚动播放“辣眼睛”的各种宣传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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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料人罗女士的小孩问她,“这里面卖的是玩具吗?” 面对这般尴尬的场景,罗女士无言以对,唯有带孩子快速离开。

小学生还不具备良好的自制力和辨别是非的能力,也正因如此,我国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中明确指出,中小学校园周边不得设置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

原国家工商总局也早在2011年明确要求,“禁止在中小学校200米内开办网吧,禁止在学校周围设立电子游艺室、歌舞厅等娱乐场所和成年人性用品商店。”

这说明在小学门口开成人情趣性用品店,是违规的。

但令人费解的是,这家店竟然在众目睽睽之下,开在了校园门口。小学生在路过的时候,看到LED屏上那些挑逗性的字眼,让他们怎么去理解这个世界?

虽说谈“性”色变的时代已经成为过去,但接受性教育,应当是一个系统的工程,可以是老师,可以是家长,但绝不能是成人用品店;这类场所也绝不能“捷足先登”成为性教育的“课堂”。

记得奥一君此前请教过深圳公安一位朋友,怎么判断图片和视频是儿童不宜的?他说,其实有一个很简单的判断标准,你能给你自己小孩看的,就是合适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说的就是这个道理。奥一君想,让孩子去接触这些在成人的世界里也需要当成隐私的话题,店家难道真的就没考虑过是否合适吗?

除了店家选址不当,相关管理部门在批复这个店进行经营的时候,有没有考虑过对周边学校的影响呢?其实成人用品店不是魔鬼,是正常的商业场所,但关键在适当,要考虑到各种社会因素。这不仅是社会公序良俗的要求,更是商家承担社会责任的体现。

这些年来,深圳有关部门多次组织对校园周边环境进行整治,将校园周边200米范围列为乱摆卖严管区,为维护校园环境做出了巨大的努力。成年用品店出现在学校附近,与深圳为之付出的努力是格格不入的。

马上就要进入开学季了,希望孩子们都能有一个安全清洁的校园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