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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不买书包老师不准孩子上厕所?老师向家长道歉!

幼儿园小朋友拉臭臭在裤子里,午睡期间想上厕所,可是老师却说“不准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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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7日,丽江某幼儿园通知统一购买校服和书包,一家长表示,因为家里有两个孩子,书包已将有二十几个,校服可以购买,书包的话实在就没必要了。后来,家委代表联系家长,却表示如果不购买书包,校服也不用购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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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0日,孩子中午睡觉时要上厕所,老师没让去,孩子憋不住拉在了裤子里。

老师、家长各执一词

家长怀疑是因为没有购买书包,老师才不让去上厕所,老师解释说孩子几乎不睡午觉,午睡期间不管真假,频繁要求上厕所,还会影响其他小朋友休息。这次老师以为他还是骗人就说了不准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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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还强调,孩子在床上蹭来蹭去,硬是挤出一小坨,完全不是拉肚子造成的,而是故意为之,并表示老师的做法并没有任何不妥。家长称,孩子今年才五岁,如果不是真的想上厕所,怕是一个成年人也无法硬挤出来。知道老师平时很累,但孩子想上厕所不让去还说是孩子骗人,这样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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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被劝退

家长在朋友圈表达对该事件的不满,第二天(8月11日),孩子家长收到一条信息“现在园方让我通知您!我们幼儿园将不再招收您家孩子在我园就读,现在请你家到园办办理退学及退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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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赶到学校,老师已经把孩子的被褥用品放到了门卫室,让家长领走。还把家长踢出了群聊,并在家长群中表示,是该家长故意刁难,强词夺理,诽谤幼儿园。

校方报警

8月12日下午,同城君尝试联系了该幼儿园,校方表示对于家长的诽谤行为已经报警,不接受任何媒体采访。就此事,家长说确实警察也来了解了情况,称家长只是如实陈述事实,不构成诽谤,并没有立案。

家长说,我们这几天都是抱着和平解决的心态和校方去谈,但校方坚决称学校老师没有任何错误,并态度强硬,不让孩子在该幼儿园就读。我并不是乘机敲诈,要什么赔偿,现在我只有3点要求:

1.要求老师把事实经过在班级群解释清楚

2.老师和校长跟我们道歉

3.向我的孩子解释清楚他为什么被开除

据了解,孩子被劝退后就一直在家,他问“为什么最近我都不去学校了?”父亲却不知道该如何回答他。

达成和解,校方道歉

今天(8月13日)下午,在古城区教育局、古城区祥和街道派出所的协调下,双方又一次协商并达成和解。校方承诺相关老师在班级微信群内澄清事发经过缘由,并就处理时间过程中出现的不良态度向家长道歉,同时向孩子解释清楚要转园的原因。校方邀请孩子继续留园上学,家长表示正在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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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上述事件,同城君咨询了律师,《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27条规定,对违反学校管理制度的学生,学校应当予以批评,不得开除。

但幼儿园并不属于义务教育阶段,根据我国《教育法》及部分地区发布的《幼儿园工作规程》相关条款,幼儿园要按照保育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遵循幼儿身心发展特点和规律,实施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教育。幼儿园劝退因基于正当的理由和清晰的规则,而不能只因为一些误解矛盾就随意劝退孩子。“无条件劝退”实则是对幼儿园正常管理秩序的粗暴破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