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达到 “减量控大”要求,从即日起至11月底,扬州交警根据省公安厅统一部署,在全市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百日整治”专项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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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专项行动的工作重点:

主要是电动自行车闯红灯、超速行驶、逆向行驶、违法载人、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不佩戴头盔、涉牌违法、非法改装等重点违法行为。

此次专项行动的主要目标:

通过开展此次专项行动,能够实现(1)全市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交通安全文明守法意识明显增强,(2)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源头治理水平明显提升,(3)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得到明显改善,(4)违法载人和闯红灯等严重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明显减少,(5)涉及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事故明显下降,(6)以及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安全头盔佩戴率逐步提升、电动三四轮车违规销售等问题有效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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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专项行动的主要措施:

一是全面开展宣传警示行动。坚持宣传先行,贯穿专项行动始终。围绕《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扬州市道路交通安全办法》规定的主要内容,采取有效措施和手段,多方位、高频次、立体式开展宣传提示和警示曝光。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媒体暗访,对违法违规生产、销售、维修行为及相关企业进行曝光。对骑行电动自行车多次闯红灯、违法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人实行实名曝光。对违法多次数多且拒不主动接受处理的,集中开展上门执法活动,督促接受处理。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对现场查获的交通违法快递、外卖电动自行车,引导就近教育点,采取观看违法事故视频、抄录交通法律法规、签订遵守交通法规承诺书、参加志愿劝导活动等方式,进行不少于15分钟的现场教育。

二全面开展设施完善行动。完善管理设施,提高出行安全保障。会同相关部门对交通安全管理设施存在的问题开展排查,合理设置非机动车进口道、信号灯和机非隔离护栏;农村公路重点完善道路标志标线和照明设施。对路口机非车道停止线和非机动车待行区、信号灯,以及路内停车泊位进行全面排查,对存在停止线和待行区设置不合理、信号灯相位冲突、停车泊位影响电动自行车正常通行等问题进行整改。针对大型车辆右转弯存在内轮差和视觉盲区,在大型车辆通行较多的交通道口设置右转弯导向线和危险警示区,有效防范和减少交通事故。采取喷涂路面警示提示标语、在电动自行车过街流量大路口安装使用闯红灯警示装置等措施,通过语音、文字、图案等加强实时提醒。

三、全面开展路面执法行动。严格秩序管理,建立骑行扬州规矩。以骑行电动自行车闯红灯、违法载人、超速、逆向行驶、不按道行驶、不佩戴安全头盔,驾驶涉牌、拼装、改装、加装的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快递、外卖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以及非标电三四轮车闯禁行、载客为管控重点,实施集中攻坚,定期组织全市集中统一行动。加强非机动车非现场执法建设,新增一批非机动车非现场执法设备,开展非现场执法。探索在电动自行车超速行驶交通违法突出的路段,安装使用测速设备,加强对电动自行车超速违法行为的查处。对上路行驶的不符合国家标准电动四轮车和载客、搭载2人以上(含)的不符合国家标准电动三轮车,以及违法违规生产的超载重、车速快、大功率电动两轮车上路行驶的,坚持“零容忍”。

四、全面开展溯源管理行动。强化源头管理,形成完整监管链条。严格按照省厅《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规定(试行)》及工作规范,对照《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认真查验技术参数,对不符合条件的一律不予登记上牌。会同相关部门对全市电动两、三、四轮车销售商家店铺、网点、改(拼)装站点开展源头监管工作,依法查处非法销售行为。在登记上牌、路面执法、事故调查过程中发现的电动自行车和不符合国家标准电动两、三、四轮车违法违规生产、销售、维修信息,通报同级市场监管、工信部门,联动加强对违法违规生产、销售、维修环节的监督检查,严格倒查各个环节责任。

五、全面开展联动共治行动。强化联动共治,推动社会协同治理。协调相关部门,定期组织开展文明志愿劝导活动,及时劝阻、纠正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积极推动将电动自行车闯红灯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纳入文明交通信用管理系统,实施联合惩戒,提高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交通违法成本。推动将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纳入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文明村镇创建评选内容。试行乡镇(街道)交通安全文明指数管理,推动建立全社会共治的交通安全风险防范机制。

在此,提请广大市民驾乘电动自行车请自觉遵守《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共建共享安全守法文明骑行“江苏规矩”。

另外,2020年3月27日,市文明办、公安局联合向电动车驾驶人发出全面普及佩戴头盔,遵守安全出行“扬州规矩”的倡议;7月16日,市政府发布《关于执行驾乘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规定的时间和区域的通告》,从今年9月1日起,全市范围内驾驶、乘坐电动自行车应该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未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二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的罚款。目前,离9月1日还有半个月时间,请广大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积极响应佩戴安全头盔倡议,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通告规定,自觉佩戴安全头盔,确保出行安全。

来源丨扬州广电“扬帆”手机频道

编辑丨陈利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