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山东省冠县人民法院大力开展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事务改革试点工作,通过引入公证资源,实行“辅助事务外包、公证专业承接、法院监督管理”的深度对接模式,实现了司法辅助事务流程再造,有效减少了司法成本,提升了司法效能。

该院公证工作室自4月21日成立以来,共开展公证调解案件356件,和解成功37件,和解成功金额3706万元;公证送达352件次,公证调查1437件,公证保全352件;协助财产查控347件次,实际控制金额3450万元,协助询价拍卖45件;为61件执行终本案件出具公证文书,改革试点工作运行良好。

实行嵌入式外包化模式

公证辅助队伍专业化。该院实行公证驻庭模式,与县司法局、公证处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成立冠县公证处驻法院公证工作室,16名公证及辅助人员组建5个专业团队派驻工作室,经过严格培训后,正式上岗开展工作,建立了一支专业化公证参与司法辅助队伍。

公证辅助事项标准化。该院明确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事务的范围,结合公证工作职责,将调解、取证、送达、保全、执行等工作中的18个具体事项交由公证人员办理,均制定相应工作流程,并实行模版式、标准化运作,保证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事务规范、公开、透明。

公证辅助管理集约化。该院由立案庭、执行局分别对接公证工作室,对各自领域的辅助事务进行单独管理,审管办进行集中管理,形成了“管人管事齐下、管面管点结合”的双层集约化管理模式。出台各项管理制度,规范工作流程,搭建流程平台,建立工作日志,对任务分配、工作进展实行节点管理、实时监控,保证辅助事务依法依规办理,工作情况可查、可管、可控。

加强全流程无缝化对接

协同创新推进,保持“三个同步”。该院立足公证职能优势,通过对公证辅助事项立案登记,出具法律意见书,存储档案资料,法院采纳认定,使公证程序嵌入诉讼程序,保持程序同步运行,服务同步优化,效能同步提升,公证、司法协同履职尽责,协同创新推进,实现了公证职能与司法职能优势互补,司法公信力与公证公信力正向叠加。

再造工作流程,实行“三个线上”。该院改变“任务发起-公证办理-反馈答复” 传统外包运营模式,对接法院全流程办公办案系统,对辅助工作流程重新构造,实行线上工作衔接、线上文书传递、线上档案生成,实现了流程节点自动发起,办理数据同步生成,档案资料在线可视。

拓展辅助范围,做好“三个延伸”。该院延伸公证调解职能,对调解达成的事项可依当事人申请出具具有执行内容的公证文书。延伸公证保全、取证职能,可依当事人申请对财产线索、证据等进行公证,最大限度实现当事人的胜诉权益。延伸公证执行职能,对执行终本案件进行全流程公证,由公证负责当事人终本约谈,并对终本案件出具公证意见书。公证职能的延伸发挥,实现了当事人申请与公证主动办理的“双向选择”,推动了办理司法辅助事务与公证业务的“双向促进”。

助推高品质长效化运行

强化组织领导。县委将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事务改革纳入全县重点改革攻坚项目运行,法院与司法局共建组织领导机构和联席会议制度,共同研究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及时解决机制运行中的困难和问题。县委政法委牵头推进,县财政每年拨付资金70余万元,县宣传部门组织宣传推介,切实加强了改革工作的组织保障,有力支持了工作开展。

强化信息支撑。该院推动信息化与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事务的深度融合,建立便民、快捷、高效、公开的网上综合服务管理体系。升级改造群众接待室,拓展辅助事务网上办理渠道,完善信息查询功能,实现了投诉、分流、查询、服务等功能一体集成。成立智慧法院建设及应用工作领导小组,配备专兼职信息化人员4名,制定并落实信息化分解任务40项,为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事务长效化运行提供了坚实保障。

强化宣传推介。该院加强与主流媒体合作,发挥自媒体平台作用,大力宣传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事务的进展情况及工作成效,增强群众对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事务的认可度。建立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案件代理律师、法律工作者、当事人的沟通反馈机制,虚心听取意见建议,及时改进问题和不足,不断提高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事务的品质和效能。

记者:孙静 通讯员:王希玉 程雅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