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周强院长来青调研讲话精神,落实省委常委、省总工会马吉孝主席和省法院党组书记、陈明国院长的相关工作要求,2020年8月14日上午,省法院民一庭组织召开加强诉调联动合力化解纠纷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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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由省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一级高级法官星月主持,省总工会、省司法厅等相关单位领导,省法院相关业务庭室分管院领导和立案庭、民一庭主要负责人出席会议。

与会人员围绕充分认识推进多元解纷机制建设的重要意义,在加强诉调联动、相互配合、形成合力上形成共识。建立健全多元解纷机制,加强各领域调解组织建设、调解人员配备、工作经费保障,拓宽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渠道。全面准确把握各方面各领域在化解矛盾纠纷方面的司法需求,发挥司法在解纷机制中的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等多方面内容,畅所欲言,积极建言献策,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建议。

省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才旦卓玛介绍了全省法院近年审判主要工作情况以及在加强诉调联动,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工作中的具体做法,认真听取了与会人员的意见建议,并提出了推进相关工作的具体要求:一是坚持党政主导、综治协调、多元共治,构建各方面力量共同参与纠纷解决的工作格局。强调人民法院要加强与有关单位、组织和社会团体的沟通协调,建立健全相关机制和制度,形成信息互通、优势互补、协作配合的纠纷解决互动机制。二是坚持诉调联动、社会协同,形成社会多层次多领域齐抓共管的解纷合力。在相关案件审理中,积极支持各类人民调解、行业调解组织的建设,支持工会、妇联、共青团等组织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等参与纠纷解决,进一步发挥各层面的社会力量化解矛盾纠纷。三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自愿合法、高效利民,建立便捷的诉讼服务和诉调联动以及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进一步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在线平台建设,促进解纷方式的智能化、高效化。四是坚持立足实际、合理借鉴、改革创新,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体系。使各类纠纷以最适当的方式得到化解,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及时有效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与会人员一致认为,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三届八次全会精神,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各单位职能作用,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积极落实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机制,有效推进诉调联动对接工作,切实促进全省社会法治有序,和谐稳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