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农村里,村委会似乎是村里最大的“官方机构”了。村民们遇到事情的时候,第一反应就是去找村委会,似乎村委会在村部事务中是无所不能的。尤其是征地拆迁时,村委往往会极力劝说村民签字、搬迁。有些地方甚至会出现村委会组织征地拆迁事宜,代替被征收人签订征收补偿协议的情况。,北京京康律师事务所主任、西北政法大学物权与土地研究所联席所长史西宁律师带大家了解村委会在征地拆迁中有哪些权利?是否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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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知道村委会能干什么,就要先知道村委会是什么。明确村委会的性质,是分析后续问题的基石。

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也就是说村委会是自治组织,并非一级政府,并不拥有行政部门的公权力,在这个定义中,“民主”二字反复出现,可是要记住了!

既然是村民的“自治组织”,既然处处要体现“民主”,村委会就需要遵守并组织实施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执行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决议,办事公道,廉洁奉公,热心为村民服务,接受村民监督。

根据《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国家征收土地要依照法定的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并且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由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由此可知县级以上政府才是征收的主体,而村委会是没有任何权利的!

那么村委会可以代表征收方与村民签协议吗?这个需要分情况分析:

1、村委会接受征收方的委托,并有书面的委托书,经过合法的征收程序并无其他违法性事由的情况下签订的补偿协议有效,如果发生协议履行纠纷,可以追究委托方及征收方的违约责任。

2、村委会没有接受委托,并且在没有任何征地审批的情况下,自行组织协议征地、协议拆迁,与村民签订补偿协议。这是违反《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的,村委会根本没有这样的职权,所签协议从性质上属于无效协议。如果村民签订了这样的补偿协议,可以起诉至法院确认无效,并可要求国土部门对其行为进行查处。

3、如果是村委会拿着署名甲方是村委会的拆迁补偿协议让你签字,一定不要轻易签字,先要弄清楚是不是有征收方的合法委托;再者,如果在自己不知情的情况下,就被村委会代替签字了,这些都是不合法的,被征收人一定要及提起法律程序进行维权。

当大家再遇到村委会代替征地拆迁、征收或者签字时,要知道是否得到授权。史律师建议大家遇到征地拆迁案件时,一定要找专业律师咨询,来解决面临的问题。希望通过今天的讲解,大家村委会在征地拆迁中的作用和职权有所了解,对以后的维权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