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推行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实施方案》(下称《实施方案》)经省政府同意于近日印发实施。根据《实施方案》,到2025年,海南省将建立健全废弃产品回收体系,重点品种的废弃产品规范回收与循环利用率平均达到50%。到2030年,形成适合海南“三区一中心”定位的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政策体系,推动形成废弃物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的长效机制,实现生产系统和生活系统循环衔接。

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工信厅、省商务厅8月6日联合印发的《海南省推行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透露了上述消息。

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是指将生产者对其产品承担的资源环境责任从生产环节延伸到产品设计、流通消费、回收利用、废物处置等全生命周期的制度。实施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对推进绿色循环低碳发展,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具有重要作用。海南省将按照政府推动、市场主导、试点先行、重点突破等原则,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和行政多种手段推动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实施,构建和完善“政府引导+市场配置+企业主体+社会协作”的多元推进格局,分领域推进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不断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

根据《实施方案》,海南省综合考虑环境危害、市场规模、回收价值等因素,重点在电器电子、铅酸蓄电池、汽车、饮料纸基复合包装、农业废弃物等领域逐步实施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推动落实废弃产品回收处理责任。在电器电子产品领域,海南省将建立回收体系,支持生产、销售、回收企业依托销售网络建立逆向物流回收体系。依托电信运营商的服务网点,探索建立废旧手机、电池、充电器等通信产品回收利用模式。积极运用“互联网+”探索通过商场超市建立废旧家电绿色回收体系,推动专业废旧家电回收机构与商场超市合作,提高回收便捷性。加强处置能力建设,在海口、三亚、洋浦开展家电回收试点和探索建立城市再生资源循环利用园中园,鼓励相关企业落户产业园区,享受园区优惠政策。加强处置过程监管,严禁非法拆解废旧电器电子,各职能部门按职责严厉打击非法拆解废旧电器电子违法行为,加强日常监管巡查力度,形成高压整治态势。

铅酸蓄电池领域,海南省将加强制度建设,简化规范铅酸蓄电池收集经营企业资质管理,严格落实危险废弃物转移联单备案制度。建立规范的回收利用体系,鼓励利用现有的铅酸蓄电池销售网络,通过逆向物流的方式,推动铅酸蓄电池生产企业积极落实回收责任,搭建集生产企业、经销商(兼配送、回收商)、再生铅企业为一体的废铅酸蓄电池回收利用网络。

汽车产品领域,海南省将引导汽车生产企业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严格执行产品生态设计、回收利用、信息公开等方面的标准规范和汽车产品生产者责任延伸政策指引和评价标准,推动本省汽车生产企业开展生产者责任延伸试点,引导企业在产品设计时考虑可回收性、可拆解性,鼓励绿色制造,构建绿色供应链,按照循环化原则优先使用再生原料、安全环保材料,在主要生产工艺实施清洁生产。引导汽车销售企业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鼓励全省汽车销售企业参与中国生态汽车评价。建立规范的回收处理体系,鼓励各具有再制造能力的汽车企业与省内具备资质的汽车拆解企业建立逆向回收利用体系。严格执行《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以市场化手段提高回收效率,废除报废机动车的收购价格参照废旧金属市场价格计价的规定,改为市场主体自主协商定价。

在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领域,海南省将构建动力蓄电池溯源管理体系,依托新能源汽车国家监测与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溯源综合管理平台,引导规范生产、销售新能源汽车的企业、动力蓄电池生产企业、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企业及其他相关企业,及时填报相关信息,建立动力蓄电池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节点可控的溯源机制。建立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网络体系,推动废旧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产业发展,引入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企业,鼓励具备动力电池检测、拆卸、重组技术的企业在海南建厂,就地回收就地拆组。

在饮料纸基复合包装领域,海南省将参与回收利用联盟,引导省内相关企业积极参与国家饮料纸基复合包装回收利用联盟试点,加强与联盟成员间的合作,探索通过灌装企业销售渠道、现有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循环利用企业自建网络等途径,回收废弃的饮料纸基复合包装。

在农业废弃物领域,海南省将推进专业化回收服务模式。支持和引导社会机构成立农药瓶、农膜等农业废弃物回收处置服务公司。推进地膜覆盖减量化,严格执行地膜标准,严禁生产和使用不合格地膜产品,推广应用0.01毫米以上加厚地膜。研究探索押金或积分制度,探索研究通过押金或积分制,引导建立使用者主动交回、经营单位回收、生产单位负责或委托处理农业废弃物的机制。加大归集与处置监管力度,通过政府采购、招投标等方式确定处置单位,签订处置委托协议,确保归集后的农药、兽药等废弃包装物进行无害化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