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昨天下午,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召开发布会,介绍该院近日出台的《上海市检察机关关于深化服务保障科创板注册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意见分五部分,除总体要求外,聚焦建立健全检察机制、充分发挥法治引导作用、提供高效检察服务、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等4个方面,提出20条服务保障举措。

意见明确,要建立健全与科创板注册制相适应的检察机制。由市检察院第三分院集中管辖本市涉科创板证券犯罪案件,完善刑事、民事、行政“三合一”专业化办案机制,与上海金融法院建立涉科创板刑事案件线索移送研判机制,提高办案精准度。

针对上市公司造假、违法违规披露信息等证券市场顽疾,意见提出,要加强穿透式审查,除发行人外,还要追究幕后实际操纵者的犯罪行为,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提高涉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的犯罪成本,净化资本市场环境。

此外,意见重点强调,依法严惩保荐人、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或提供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等犯罪,明确各证券中介机构的责任边界。

“之前,上海检察机关办理的中恒通公司欺诈发行私募债券案,就是金融中介机构帮助上市公司财务造假,造成投资者损失的一起典型案例。”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中恒通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财务总监等人通过伪造单据、虚构收入、出具虚假股东会决议等方式,虚增5.13亿余元营业收入和1.31亿元利润。利某达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时未仔细审核,便让这份严重虚假的审计报告通过,最终造成投资者1.5亿元损失。

“我们希望,通过责任追究、检察建议、法治宣传等方式,促使中介机构依法履职,真正发挥好证券市场看门人的作用。”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