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检察院发布十起维护民企权益优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

每日甘肃网8月14日讯(新甘肃·甘肃经济日报记者苏叶)8月13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省检察院发布了十起维护民企权益优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

今年1月29日,兰州某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下称科技公司)从山东威海订购10000只口罩,每只口罩购进价格为18元,经检验,该批口罩符合(KN95)标准要求。次日,该公司通过微信群进行预售,定价为每只25元,并预收货款100700元。2月26日,兰州市城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该企业存在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作出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36.5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3月7日,该公司向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行政复议,并向兰州市城关区检察院申请监督。经调查核实,该公司虽在疫情防控严峻时期购入和销售口罩,其行为存在违规之处,但其购入的口罩经鉴定系质量合格产品,销售行为尚未实际进行,未对市场价格产生实际影响。且该公司深刻认识到错误并积极整改,先后向多家医疗机构捐赠口罩和医疗物资用于支持政府抗击疫情工作。检察院认为,该案在法定自由裁量幅度内,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兰州市、城关区两级检察院上下联动,多次与两级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沟通,以“监督+支持”的方式介入案件调解工作,最终市场监督管理局采纳了检察机关的意见。5月21日,该公司与兰州市城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达成行政调解协议,36.5万元罚款变更为5万元,双方在调解书上签字,企业当场缴纳了罚款。

其余九起案件是,更某某等人强迫交易案;甘肃省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非法占用农用地案;杨某某合同诈骗案;嘉峪关某建筑安装公司合同纠纷执行监督案;兰州二化工企业未依法处理危险废弃物破坏环境资源民事公益诉讼案;甘肃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瓜州分公司负责人赵某某等20人涉嫌串通投标案;程某某涉嫌寻衅滋事羁押必要性审查案;张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杨某某等五人骗取贷款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