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天气炎热
高温下出行简直太难了
有的电动车车主就开始
为自己的车加装了遮阳伞
但这也带来了极大的交通安全隐患
(网络配图)
每一个例子都触目惊心
电动车装遮阳棚开上大桥,
被江风瞬间掀翻撞上护栏。
所幸没有人员伤亡!
同样是一个被风掀掉遮阳雨棚,
酿成车祸的案例。
下雨天尤其危险。
电动车私装遮阳伞视线被遮挡,
模糊不清最终被撞。
为保障广大市民群众的出行安全,
连日来,凤阳交警大队开展了
查处摩托车、电动车加装遮阳伞的
专项整治行动。
交警大队在城区开展整治行动以来,
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教育一起,
强制拆除并进行收缴。
不仅在凤阳,
定远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也发布通告,
其中提到关于电动车加装遮阳篷的问题:
定远县关于整治电动自行车等交通违法的通告
为了巩固省级文明县城创建成果,定远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决定,继续加大对电动自行车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全面提升广大交通参与者的交通法治意识、交通安全意识、文明交通意识和遵纪守法意识。为此,定远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发布如下通告:
一、自即日起,所有电动自行车一律禁止加装遮阳篷(伞),请电动自行车车主自行拆除个人车辆已加装的遮阳篷(伞)。
二、交管大队将组织开展路面交通执法整治,对尚未拆除电动自行车遮阳篷(伞)的,一律现场强制拆除并予以收缴。
三、对电动自行车骑车人不遵守右侧通行规则、不按照规定车道行驶、逆向行驶、闯红灯、超员超载、醉酒驾驶等违法行为的,一律给予50元罚款。
四、对骑乘摩托车不戴头盔违法行为的,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给予处罚。请骑乘电动车人员自觉戴好安全头盔,确保安全。
五、对电动三轮车等“三小车”闯禁区的,一律扣留。
六、对整治过程中阻碍执法或其他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依法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定远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0年8月1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以及《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
自行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1.5米,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把0.15米,长度前端不得超出车轮,后端不得超出车身0.3米。但这类遮阳篷(伞)无论从高度还是宽度上都明显超出了规定。一般情况下,安装遮阳伞的电动自行车都违反了相关法规。
摩托车、电动车加装遮阳伞的危害
由于遮阳伞面积比较大,遇到拐弯、刮风或者路面湿滑时,电动车、摩托车车身容易发生剧烈摆动,容易发生侧翻。加了遮阳伞以后,车体面积也就扩大了,增加了车与车之间碰擦事故的发生率。同时驾驶员视角也会受到限制,增大了视觉盲区范围,造成了遮挡视线、风阻系数增加等问题,也给其他正常行驶的车辆带来很大的干扰。在发生交通事故时,还限制了驾驶人跳车脱险的空间,增加了伤亡率。
电动车装遮阳篷
遮阳防晒的作用十分有限
但却也存在安全隐患
一定要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不私自加装遮阳篷
装了的也别等交警蜀黍了
自觉拆了吧
来源:中国凤阳、三色定远、网络
编辑:周艳丽/审核:蔡惠娟
审签:徐德飞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