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2日获悉,湖北省日前发布《关于印发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若干措施的通知》,要求根据各学段特点,在大中小学设立劳动教育必修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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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若干措施》要求:

中小学劳动教育课每周不少于1课时,学校要对学生每天课外校外劳动时间作出规定。各地各学校可在地方课程、校本课程中安排劳动教育课程,可与综合实践活动、通用技术等课程进行必要统筹。

职业院校以实习实训课为主要载体开展劳动教育,其中劳动精神、劳模精神、工匠精神专题教育不少于16学时。

普通高等学校要明确劳动教育主要依托课程,其中本科阶段不少于32学时,并开展必要的劳动实践体验。

大中小学每学年设立劳动周,或每月设立劳动日,可在学年内或寒暑假自主安排,以集体劳动为主。高等学校也可设立劳动月,集中落实各学年劳动周要求。将劳动素养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内容,纳入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并将结果作为衡量学生全面发展情况的重要内容,作为评优评先的重要参考和毕业依据,作为高一级学校录取的重要参考或依据。

《措施》还明确,大中小学要将校外劳动纳入学校教育工作计划,组织学生开展公益劳动、志愿服务、学工学农、专业服务等。要鼓励学生从事家务劳动,每年有针对性地学会1至2项生活技能。学校可布置适量的劳动家庭作业。

来源:湖北省人民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