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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上海市政府办公厅在相关提案答复中透露,未来本市将进一步加大公共数据开放力度,并着力推动公共数据安全管理立法工作,确保数据使用安全有序。

在1月的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上,程金华、沈伟涛、王敏等15名市政协委员联名递交提案,建议上海结合“智慧城市”建设,加快推进公共数据整合共享。同时加大数据安全风险防范力度,形成制度性管理闭环系统,杜绝公民信息数据随意流动。

对于这件提案,承办单位市政府办公厅的答复是“解决或采纳”。近年来,本市持续推进公共数据开放共享,截至目前,全市已开放98个部门的3600余项数据资源,基本覆盖各市级部门的主要业务领域,内容涵盖经济建设、资源环境等12个重点领域。下一步,本市将加强统筹协调,推进高价值公共数据安全有序开放利用,不断扩大公共数据开放的覆盖面。

市政府办公厅表示,本市将梳理形成各市级部门可开放目录清单,将与民生紧密相关、社会迫切需要的数据主动纳入开放清单。同时,本市将以行业面临的痛点难点问题为切入点,聚焦重点项目,开放一批数据质量好、价值密度高的公共数据集。如医疗健康领域的医疗机构、行业监管、电子病历、医疗放射等数据,交通出行领域的实时公交、轨交位置、道路施工养护、公共泊位、充电桩使用情况等数据,文化旅游领域的景区客流、文化场馆、演出展览、行业监管数据,以公共数据赋能各行各业。在开放过程中,本市将针对数据利用主体的实际需求,做好数据更新、数据纠错、数据整理,不断提高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可用性。

市政府办公厅还透露,本市将重点建立公共数据开放安全管理机制,建立数据申请审核、安全风险熔断、违规行为追溯等制度,加强对数据应用伦理、个人隐私保护等方面的综合研判。同时,本市正在完善顶层制度体系,规范公共数据的采集、共享、开放。目前,各个职能部门正在抓紧研究、积极推进公共数据安全管理立法工作,重点考虑四方面内容:一是从数据敏感程度、重要程度、风险危害程度等方面,对公共数据进行分级,针对不同级别,实施不同的安全管理策略;二是强化公共数据溯源规范,实现公共数据流动可追溯、可确责;三是加强依法合规建设和审计,围绕公共数据采集、归集、共享、开放等生命周期活动,在数据存储、访问、修改、传输等方面进行加强管理;四是加强公共数据责任主体管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