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正安县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机动车数量逐年增加,因驾驶人员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醉酒驾驶等引起的危险驾驶犯罪居高不下,且有逐年上升的趋势。为充分发挥刑法保护法益的功能,依法从严从快惩治醉酒驾驶机动车犯罪,规范类案执法标准。

近日,正安县人民法院、正安县人民检察院、正安县公安局联合会商制定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案件的会议纪要(以下简称《纪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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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要》从正安县危险驾驶刑事犯罪案件实际出发,针对公检法三家机关在案件办理中存在的意见、问题和分歧,结合《刑法》、司法解释以及省级有关危险驾驶的会议纪要,统一办案思想,明确惩处危险驾驶犯罪的基本理念和具体做法,规范了起诉与不起诉的标准,细化了不同情节危险驾驶犯罪行为的量刑规范。《纪要》涵盖对类案快速办理机制、对“闹市区”“自首”等问题的认定、对证据的要求、刑事处罚等方面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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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净化交通环境、维护公共安全,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安全感、实现从严从快惩治危险驾驶刑事犯罪,该院将进一步厘清思路、加强协同配合,通过刑法手段对犯罪行为予以惩处,以案释法,从源头预防、减少此类犯罪行为的发生和再犯的可能。同时加大法治宣传,形成有效机制,使“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理念深入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