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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9月,江苏宜兴的史大妈骑电瓶车经过路口时,捡了一个纸箱。失主马某为了要回纸箱,在追赶史大妈的途中遭遇车祸,不幸死亡。
史大妈称,自己骑电瓶车经过路口时,发现马路中间有个纸箱影响交通,遂捡拾起来准备交到派出所,她是被起诉后才知道失主马某为了要回纸箱在追赶她的途中出了车祸。
而对于失主马某的交通意外,失主女儿马女士则认为,正是史大妈占小便宜偷拿了纸箱,才导致父亲出车祸死亡,大妈还始终不肯认错。
马女士说,父亲马某的车当时坏了停在路边,将箱子放在边上以示警示,随后父亲回到驾驶室去打电话,看到箱子被史大妈拿走后赶忙去追,并且一直大喊“是我的”,大妈还是拿着纸箱一直往前走……由于父亲急于追赶,没来得及戴安全头盔,没有顾及交通安全,导致意外发生。
2018年1月,法院一审驳回马女士的诉求,判决史大妈捡纸箱和失主车祸没有因果关系,无需赔偿。
根据宜兴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法院认定史大妈的捡拾行为和马某的车祸身亡法律上不构成因果关系,马某死亡的直接原因是其未能谨慎驾驶、未佩戴安全头盔,才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
2018年5月,失主女儿马女士不服一审判决结果,上诉至无锡市中院。
二审改判史大妈捡拾行为与失主死亡存在因果,史大妈需赔偿32万余元。法院认为,马某将农药箱放置于路面,并不是史大妈未经核实就带走该货物的正当理由。
对此,史大妈称自己又急又气,条件不好根本无力赔偿,工资、房产全被冻结,于是又上诉至江苏省高院。
日前,江苏省高院维持二审判决结果。
马女士则表示,能不能赔偿跟应不应该赔偿完全是两码事,对方到现在都不承认错了,至今都没有说一声对不起。
究竟是大妈做了好事无需赔偿?
还是贪小便宜应该负担一定的责任?
此事曝光后,
网上一时间众说纷纭,
大部分网友说,
史大妈的说辞经不起推敲,
她“捡”纸箱和马某出车祸死亡之间,
确实存在一定关系,
理应赔偿。
也有网友认为
还是一审判得准确
史大妈无需赔偿
对此事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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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东方网(ID:eastday021)
综合澎湃新闻、网友评论等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向原创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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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 辑:李若曦
主 编:何博洋
审 核:刘 兵
统 筹:董 姝
监 制:陈 鹏、王 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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