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藏匿、转移的财产线索使得案件得以执行的或提供被执行人下落且能抓捕归案的将按照执行到位金额的5%给予奖励。本院将对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严禁打击报复。

责编:南祥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