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宜兴一位大妈捡走路上一只纸箱

纸箱主人骑车追回时遇车祸身亡

大妈坚称自己是做好事

意在消除路障

失主女儿却认为 对方就是贪小便宜

还始终不认错

双方数度闹上法庭……

这是怎么回事?

事情发生在2017年9月

史大妈骑电瓶车经过路口时

捡了一个纸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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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大妈称

自己骑电瓶车经过路口时,发现马路中间有个纸箱影响交通,就捡拾起来准备交到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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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知失主马某为了要回纸箱

在追赶史大妈的途中

遭遇车祸,不幸死亡

而史大妈当时并不知道发生了悲剧

她表示是被起诉后才知道

失主马某出了车祸

失主女儿认为史大妈占便宜

对于失主马某的交通意外

失主女儿马女士认为

正是史大妈占小便宜偷拿了纸箱

才导致父亲出车祸死亡

但大妈还始终不肯认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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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女士

父亲马某的车当时坏了停在路边,将箱子放在边上以示警示,随后父亲回到驾驶室去打电话,看到箱子被史大妈拿走后赶忙去追,并且一直大喊“是我的”,大妈还是拿着纸箱一直往前走……由于父亲急于追赶,没来得及带安全头盔,没有顾及交通安全,导致意外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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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各执一词,闹上了法庭

法院一审判决

2018年1月

法院一审驳回马女士的诉求

判决史大妈捡纸箱

和失主车祸没有因果关系

无需赔偿

根据宜兴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

史大妈的捡拾行为和马某的车祸身亡法律上不构成因果关系,马某死亡的直接原因是其未能谨慎驾驶、未佩戴安全头盔,才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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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在2018年5月

失主女儿马女士不服一审判决结果

上诉至无锡市中院

二审改判结果

二审改判史大妈的捡拾行为

与失主死亡存在因果

史大妈需赔偿32万余元

法院认为

马某将农药箱放置于路面,并不是史大妈未经核实就带走该货物的正当理由。

对此,史大妈称自己又急又气

条件不好根本无力赔偿

工资、房产全被冻结

于是又上诉至江苏省高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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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江苏省高院

维持二审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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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女士表示

能不能赔偿跟应不应该赔偿完全是两码事,对方到现在都不承认错了,至今都没有说一声对不起。

究竟是大妈做了好事无需赔偿?

还是贪小便宜应该负担一定的责任?

网友们众说纷纭

大部分网友说 史大妈的说辞经不起推敲

史大妈“捡”纸箱

和马某出车祸死亡之间

确实存在一定关系,理应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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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也有网友觉得

对史大妈的判赔有点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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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判决结果究竟是否合理

你怎么看?

资料:澎湃新闻、楚天都市报等
实习编辑:梁巧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