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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网站截图

8月11日

农业农村部网站对“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试点县评审结果进行公示

在110个试点县名单中

甘肃有2地上榜

分别为:

兰州市榆中县

白银市白银区

“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试点县评审结果公示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试点工作的通知》(农办市﹝2020﹞7号)要求,经自主申报、省级推荐、形式审查、专家评审等环节,现将拟确定的试点县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8月11日至2020年8月17日,如有异议,请向农业农村部市场与信息化司反映。

电话:010-59191507/2395。

农业农村部市场与信息化司

2020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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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点目标

发挥“互联网+”在推进农产品生产、加工、储运、销售各环节高效协同和产业化运营中的作用,培育出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县级农产品产业化运营主体,建立完善适应农产品网络销售的供应链体系、运营服务体系和支撑保障体系,实现优质特色农产品产销顺畅衔接、优质优价,供给能力和供应效率得到显著提升,农民就业增收渠道进一步拓宽。通过试点,探索形成一批符合各地实际、可复制可推广的推进模式和标准规范,向全国推广应用。

试点县有哪些任务?

1

培育县级农产品产业化运营主体

依托试点参与企业及农业龙头企业、合作社、产业协会、信息进村入户运营商、电商企业等各类组织,因地制宜建立健全县级农产品产业化运营主体,作为“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的推进主体。

2

打造优质特色农产品供应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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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提升农产品生产加工和仓储物流基础设施。针对试点农产品,集中打造一批标准化、品牌化农产品生产供应基地,配备生产、加工过程质量管理的智能化设施设备和农产品质量追溯设备。结合农产品仓储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工程,建设改造具有集中采购和跨区域配送能力的农产品县级集配中心,作为出村进城的枢纽,配备预冷、低温分拣加工、冷藏运输等冷链设施设备,有完善的电子商务物流仓储功能,集中实现网销农产品商品化处理、品控分拣、打包配送、统配统送等功能。整合利用快递物流、邮政、供销合作社、益农信息社、电商服务站点等现有条件,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体系,提高县域内冷链物流连通率和覆盖率。

构建基于互联网的供应链管理模式。推动运营主体通过互联网技术和市场化手段,引导带动产业链上下游各类主体,以订单农业等方式有效对接和带动广大小农户,执行统一的标准化生产技术规程,统一生产、统一采购、统一品牌、统一销售,形成协同高效、利益共享的优质特色农产品供应链体系。

3

建立农产品网络销售的运营服务体系

提升益农信息社农产品电商服务功能。充分利用益农信息社以及农村电商、邮政、供销等村级站点的网点优势,统筹建立县乡村三级农产品网络销售服务体系。加强益农信息社信息员电商实操技能培训,配备一定的农产品质量检测、存储和商品化处理设施设备,提升益农信息社网络销售功能。

加强农产品品牌建设和网络营销。针对试点农产品,积极培育塑强区域公用品牌,做好品牌监督、质量安全管控和供应链管理,提升品牌价值。加大运营主体与网络销售平台对接力度,在大型电商平台开设旗舰店做好电商零售,开拓批发电商、分销电商渠道,探索社交电商、直播电商等新模式,加强与生鲜电商企业合作,带动和扶持本地网商、农业企业参与,形成多样化多层次的全网营销体系,进行全网整合式销售。同时,注重线下传统批发零售渠道的维护,建设一批优质特色农产品直营店、体验区,用网络营销带来的知名度促进线下销售。

4

建立有效的支撑保障体系

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检测机构应加强对运营主体的技术指导和服务,制定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质量控制规范和技术规程,加强对农产品供应链全链条的质量安全监管和检测。

建立农产品全产业链标准体系。县级农业农村部门组织运营主体、科研机构等,加快试点农产品田间管理、采后处理、分等分级、包装储运、产品追溯、信息采集等各环节标准研制,细化标准化生产和流通操作规程,形成多层次的标准体系,提高农产品品质和一致性。

建设县域优质特色农产品大数据。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加强试点农产品全产业链大数据建设,开展生产、流通、销售各环节的统计监测。依托运营主体,实现全产业链大数据的统一归集,统一对接“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大数据平台,确保出村进城数据的及时上传与汇集。

★来源:中国甘肃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