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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日报》8月13日第三版报道

优化营商环境无止境,

没有最优只有更优。

7月13日至27日,由荆州市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荆州市委督查室、荆州市政府督查室主办,荆州日报社承办的“一座城市的信义宣言”——打造一流营商环境·荆州日报社全媒体直播访谈线上开播,24位市直部门相关负责人在线晒“干货”、亮担当。

近日,《荆州日报》记者深入一线,追踪探访市人民检察院优化服务的举措,助力荆州一流营商环境建设。

荆州市人民检察院

信义承诺

依法履职尽责,服务保障大局,为荆州民营经济发展提供优质“检察供给”。

“现在正是复工复产的关键时期,小案件牵系大民生,在依法办案的同时,从公共利益、生产经营稳定等方面综合认定社会危害性,从保障和促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角度合理采取处理措施,是检察机关必须考量的问题。”近日,沙市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伍敏谈及近期办理的一起涉企案件时,感触颇深。

经查,在沙市某学校新校区建设项目招标过程中,湖北某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徐某某、胡某某、孙某某为了能使其公司中标,与其他公司负责人李某某、徐某、刘某某、万某某串通,对学校新校区建设项目进行围标,最终该公司中标,并从中非法获利1310余万元。

在审查中,承办检察官了解到,该涉案工程验收合格。在发展过程中,该公司积极承担社会责任,热心投身公益事业,直接或间接提供就业岗位3万余个,并在疫情期间捐赠总价值220万元的物资。2019年案发后,徐某某等7人主动投案,积极主动全部退赃,自愿认罪认罚。

今年7月21日,为使涉案企业能够迅速正常复工复产,沙市区人民检察院综合考量该案案情,依法对湖北某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及徐某某、胡某某等7人作相对不起诉处理。

对涉案企业负责人慎捕慎诉,是全市检察机关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保障和服务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之一。

今年,市人民检察院制定出台《荆州市检察机关推进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方案》,聚焦司法质效、权益保障、宜业宜居等6个方面推出22条措施。方案出台后,全市检察机关高度重视,积极履职,努力为我市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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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滋市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涉企案件中,坚持“少捕慎诉”司法理念,先后依法对荆州某电器公司、江西某建设公司等3家企业涉嫌串通招投标案作出不起诉决定,确保企业正常复工复产。该院还积极协调本地某置业公司拖欠某卫生用品公司1000万元债权执行,力促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某食品公司与某建筑公司达成执行和解。洪湖市人民检察院综合考虑犯罪情节,对两起涉民营企业案件作出不起诉处理。公安县人民检察院就两起涉企案件召开拟不起诉公开审查听证会,综合各方意见,依法对两起案件涉案人员作出不起诉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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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市人民检察院组织调研专班,深入各基层检察院调研检察机关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复工复产工作情况,实地走访了企业,了解企业存在的困难,听取企业复工复产中的法律需求。

“我们将把‘法治是最好营商环境’‘抓营商环境建设就是讲政治、顾大局’体现在检察工作全过程,把亲商安商、留商稳商植入头脑,落实到每一个具体办案环节,切实做到‘有呼必应、无事不扰’,当好服务企业的‘店小二’,全心全意为企业发展做好服务保障。”市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全市检察机关将在建立涉企案件检察长直接审查制度、审核备案制度和硬考核制度,打造受理办理涉企案件“绿色通道”、完善“12309+检察服务站”工作平台的基础上,进一步打通服务企业通道,确保各项举措落实落地。

责任编辑|彭威 刘思雨

编辑|余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