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底捞又上热搜了
不过这次海底捞不是为了道歉
而是为了告状!!!
长沙一家湘菜馆
因招牌中有“河底捞”三字
被知名火锅店“海底捞”告上法庭
理由是商标侵权
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一审
驳回了原告四川海底捞餐饮股份有限公司
的诉讼请求
并于8月12日公布了该起案例
商标近似?“海底捞状告“河底捞”
四川海底捞餐饮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于1994年
其经营的“海底捞”川味火锅
被消费者熟知并认可
甚至还在韩国、日本、新加坡
美国等地开设直营连锁餐厅
经营过程中,“海底捞”公司发现,从2018年9月20日起,一家位于长沙市雨花区人民路的“河底捞家常菜”存在商标侵权行为。该餐馆招牌上,“河底捞”整体采用艺术字形式,其中“河”字的三点水则呈现河流的艺术形态,“底”字下面的点则是由一个鱼形图像所代替,并且整个招牌上方都有一个活蹦乱跳的鱼的图像。
“海底捞”认为
河底捞餐馆擅自在其开设饭店的牌匾以及服务用品上使用“河底捞”标识,在企业名称中使用“河底捞”字号。河底捞餐馆使用的“河底捞”标识与海底捞公司核准注册的“海底捞”商标为近似商标,河底捞餐馆在其经营场所使用“河底捞”商标,属于饭店服务业中典型的商标使用行为,构成在相同服务上使用近似商标,侵犯了告海底捞公司的“海底捞”商标专用权。
“海底捞”一纸诉状将“河底捞”
起诉至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
“河底捞”反驳
“河”与“海”读音不同,字形更是不同,“海和河的相似之处是有水,但一个是咸水,一个是淡水。”另外,从两家公司提供的服务及推出的餐饮产品来看,海底捞是做川菜、火锅,而河底捞餐馆主要经营的是湘菜系列的河鲜。
法院:两商标均无相似性,不构成侵权
长沙市天心区法院审理后认为
在本案中,“河底捞”标识与“海底捞”商标虽都有“底捞”二字,但海底捞公司其注册商标“海底捞”为方正华隶字体,“河底捞”标识则是艺术字构成,并且“河”字三点水部分则是呈现河流的艺术形态,“底”字其下面的点则是用艺术形态的鱼的图像构成。读音方面“河”字与“海”字,无论是按照普通话读法,还是按照湖南本地方言读法,均无任何相似性。河底捞餐馆店铺牌匾与海底捞火锅店铺牌匾在构图、颜色等方面没有相似性。且其整体结构、立体形状、颜色组合均无相似性。
另外,海底捞公司旗下所有店铺经营的菜谱全部是川菜系列的火锅,而河底捞餐馆经营的菜谱是典型的湘菜系列,其虽然也有火锅,但大多数为河鲜火锅,且在门口招牌以及菜单海报上都是针对湘菜系列进行宣传。
因此,无论从字体的字形、读音、构图、颜色,还是从原告、被告经营的菜品等方面,均不会使一般的消费者对河底捞的餐饮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或者认为其来源与原告注册商标海底捞之间有特定的联系,故被告河底捞餐馆不构成对原告海底捞公司的注册商标“海底捞”的商标权的侵犯。
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一审驳回了原告四川海底捞餐饮股份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一审宣判后,原被告双方均未上诉。
事实上,近年来
关于“海底捞”商标侵权案例不止一起
网友:
上一次这么好笑的状告
还是苹果告梨
还有网友调侃以后是不是还有
沟底捞、湖底捞、碗底捞
锅底捞、杯底捞、汤底捞
……
要担心被告?
(网络评论截图)
“一个吃火锅,一个吃湘菜!
有一种叫水果捞要不要去告告?”
又或者来个水底捞
把海底捞、湖底捞、河底捞、沟底捞、江底捞
全部告了
(网络评论截图)
还有网友坚持认为,“河底捞”之于“海底捞”,就像“咏动”之于“脉动”,“康帅傅”之于“康师傅”……除了“刘海”,其他全“撞脸”了。
“河底捞”是否是模仿、抄袭“海底捞”,法律上自有定论。但这也反映了很多人的疑虑:现实中,确实有很多企业就爱“傍名牌”,创新不行,蹭IP倒是很行。
(网络评论截图)
为了防止有些无良企业乱“蹭”,许多知名企业会先下手为强,注册自己的“相仿商标”。如“大白兔”奶糖商标所有者还注册了大灰兔、大黑兔、大花兔等防御性商标,“老干妈”还注册了“老干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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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杨昱 通讯员 文天骄 雷其荣
综合新京报、齐鲁晚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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