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以来,海底捞因涨价、塑料乌鸡卷、筷子被检出大肠杆菌等事件屡登新闻热搜榜,8月12日,“海底捞”再次登上热搜,不过,这次是因为“海底捞”告了一家名为“河底捞”的餐馆,并且,输了。

认为商标近似构成侵权,“海底捞”一纸诉状将“河底捞”起诉至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对此,河底捞餐馆则反驳,“河”与“海”读音不同,字形更是不同,“海和河的相似之处是有水,但一个是咸水,一个是淡水”。另外,从两家公司提供的服务及推出的餐饮产品来看,海底捞是做川菜、火锅,而河底捞餐馆主要经营的是湘菜系列的河鲜。所以,两个商标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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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底捞告河底捞商标侵权被驳回#一度冲上热搜,引发舆论强烈关注。

“海底捞”成立于1994年,是一家以经营川味火锅为主、融汇各地火锅特色为一体的大型跨省直营餐饮品牌火锅店。

“河底捞”餐馆于2018年9月20日核准登记,“河底捞”整体采用艺术字形式,其中“河”字的三点水则呈现河流的艺术形态,“底”字下面的点则是由一个鱼形图像所代替。并且整个招牌上方都有一个活蹦乱跳的鱼的图像。

“海底捞”认为河底捞餐馆使用的“河底捞”标识与海底捞公司核准注册的“海底捞”商标为近似商标,河底捞餐馆在其经营场所使用“河底捞”商标,属于饭店服务业中典型的商标使用行为,构成在相同服务上使用近似商标,侵犯了告海底捞公司的“海底捞”商标专用权。

被告河底捞餐馆辩称:“河底捞”的标识与原告海底捞公司的“海底捞”的商标不属于近似商标。在本案里面,我们认为河与海读音不同,字形更是不同。两者对于提供的菜品系列以及提供服务的方式也是截然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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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天心区法院审理后认为,“河底捞”标识与“海底捞”商标虽都有“底捞”二字,但在文字的整体字形方面,两者还是存在一定的差异,读音方面“河”字与“海”字,虽然拼音都是H开头,两者读音无任何相似性。

其次,海底捞公司旗下所有店铺经营的菜谱全部是川菜系列的火锅,而河底捞餐馆经营的菜谱是典型的湘菜系列。故被告河底捞餐馆不构成对原告海底捞公司的注册商标“海底捞”的商标权的侵犯。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一审驳回了原告四川海底捞餐饮股份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一审宣判后,原被告双方均未上诉。

经查询发现,“海底捞”商标侵权案例不止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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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据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刘某某在沈阳市皇姑区经营一家美美海里捞欢乐火锅店,于2013年11月15日成立,经营范围包括正餐服务,实际提供的是火锅餐饮服务。

海底捞公司向法院提交照片证实,刘某某店铺牌匾单独使用了“海里捞”字样,店铺门楣、店内餐具、导餐单上使用“海里捞欢乐火锅”字样。庭审过程中经对照片所拍摄内容比对,在刘某某店铺门楣、店内餐具、导餐单上使用“海里捞欢乐火锅”字样中“欢乐火锅”四字与“海里捞”三字字体、字号、颜色均有明显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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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决刘某某停止侵权,赔偿海底捞公司经济损失。

海底捞和河底捞因为商标一事引发舆论关注,双方都据理力争,也让“商标雷同”这个关注点重回大家的视野。海底捞告河底捞商标侵权被驳回是有其法律依据的,海底捞主打的是火锅,河底捞卖的是家常菜,虽然都是餐饮服务,都是服务内容差异显著,严格来说构成商标侵权确实不合理。

有评论认为,河底捞、湖底捞、江底捞与海底捞,是否相似,会否产生混淆,是评估和判断海底捞诉其他“X底捞”商标侵权能否得到支持的关键所在。普通公众不会认为河底捞与海底捞有何关系或联系,法院判决驳回海底捞的诉讼请求也就不难理解了。如果因为“海底捞”知名,就禁止或限制其他商家使用含有“底捞”的字样,难免有扩大保护之嫌。

其实,但凡有些名气的品牌,不少是被模仿或抄袭过,一个好的品牌的树立,必定投入了大量精力、人力、物力、财力,需要用心积累才能打造而成,但某些不良商家为了走捷径,蹭品牌热度,山寨知名品牌商标以假乱真,不仅抢占了别人的利益,还可能给真正的原创品牌带来恶劣影响、造成损失,实在可恨。

变相侵权的背后还是企业自身商标保护法律意识不强,这一点需要向老干妈、阿里巴巴、小米这些企业学习,以“老干妈”为例,公司曾注册过192个商标,许多衍生词如“老幹妈”、“老干爹”、“老姨妈”等,都已被申请为商标。一张关于“老干妈的商标护城河”的图片,曾在社交媒体刷屏,这些看上去令人发笑的情况,背后却牵扯到真金白银的法律较量,品牌企业不仅要做大做强,更要有品牌大局及权益保护之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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