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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8月12日消息(记者 蒙健)8236个“飘安”牌医用口罩质量较差,且无法提供合格证明文件,欲通过顺丰速运托运的方式流入市场销售,所幸被海口市市场监管局美兰国际机场分局及时截获。近日,海口市市场监管局美兰国际机场分局对托运该批口罩的南昌群朗贸易有限公司予以没收不合格口罩8236个,并处罚款60000元。

据介绍,今年2月7日,根据12345消费投诉举报线索,海口市市场监管局美兰国际机场分局执法人员在美兰机场南航物流,对南昌群朗贸易有限公司通过顺丰速运托运的口罩进行检查。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该公司托运的医用口罩质量较差,无法提供合格证明文件,该公司涉嫌销售无合格证明文件的医用口罩。执法人员对该批共计8236个医用口罩进行先行登记保存,并立案调查。2月14日,海口市市场监管局美兰国际机场分局对先行登记保存的医用口罩转为扣押。

经海口市市场监管局美兰国际机场分局查明,南昌群朗贸易有限公司的业务员操某平于今年1月27日委托朋友操某邦,以微信号购进“飘安”牌医用口罩9000只,货值金额12000元,但是没有向供货人索取合格证明文件。随后,该公司业务员操某平以“南昌群朗贸易有限公司”名义,于2月2日将口罩送到乐东山荣卫生院销售,卫生院开箱验收时以医用口罩质量有问题拒收。

海口市市场监管局美兰国际机场分局根据河南飘安集团有限公司《关于疫情防控期间生产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有关情况的报告》(飘安字〔2020〕006号)对该公司生产的医用口罩的特征的表述,对南昌群朗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的口罩实物核查,发现南昌群朗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的“飘安”牌医用口罩均为假冒口罩,无法提供合格证明文件。

南昌群朗贸易有限公司向乐东山荣卫生院销售的“飘安”牌医用口罩无法提供合格证明文件,其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属于违法行为。近日,海口市市场监管局美兰国际机场分局对南昌群朗贸易有限公司给予没收医用口罩8236个,罚款6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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