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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1日上午,庐山市公安局交管大队县城中队在城区开展夏季交通秩序整治行动,10时许,整治小组巡查至该市秀峰东大道(星光大道)好莱坞路段时,发现一辆踏板摩托车违法停放在路边,经执勤民警进一步检查发现该车未按规定取得机动车车牌,随即决定对该车予以暂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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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时,该车主陈某华(女,45岁,庐山市人)赶到现场,上前阻止交警拖移其摩托车,且不听民辅警教育劝导,用侮辱性语言辱骂、威胁执法民警与辅警,并扬言砍死撞死执法人员。随后陈某华驾驶摩托车撞击、用拳头击打辅警刘星胸部,并抢夺、摔碎辅警梅光远取证用手机。经多次警告无效后,现场辅警刘星、徐潮对陈某华依法进行控制。在此过程中,陈某华不断用手抓民辅警手臂,造成民辅警手臂多处受伤。经查,陈某华属无证驾驶未保险无牌摩托车,且违法停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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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2日,陈某华因涉嫌妨害公务罪被庐山市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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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维护法律尊严,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公安机关对妨害执行公务的行为将依法予以严惩。希望广大市民自觉配合执法执勤人员的工作,共建和谐、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