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柳城县一家养生按摩馆无照经营还涉黄,孰料被处罚的余某不服,反将查处案件的柳城县市场监管局告上法庭。8月13日,记者从柳城县市场监管局获悉,如今法院已经判决,该局实施行政处罚的事实清楚、适用法律准确,余某理据不足,应予驳回。

2019年5月,柳城县市场监管局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接到群众举报,该县大埔镇一家养生按摩馆,在按摩中为客人提供涉黄服务。该局立即组织精干人员进行调查,发现是一家宾馆的老板梁某,将营业执照出租给余某的养生按摩馆用作经营,并对此事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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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调查认定,梁某出租工商营业执照,被处以罚款3000元和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

承租方余某属于无照经营,还在经营过程中提供色情服务,被罚没款2.2万元。

梁某案很快就结案并执行完毕,但余某却拒缴罚没款,并向柳城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余某认为他向梁某只是租用场地并非租用执照,且不应当以无照经营来处罚。经过开庭审理,近日法院作出判决,法院认为市场监管局对余某实施行政处罚的事实清楚、适用法律准确,余某理据不足,应予驳回。近日,余某已缴罚没款2.2万元,也没有再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柳城县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案胜诉也进一步坚定了他们对扫黑除恶治乱工作的整治决心。今后,他们将继续加强执法力度,做好监管,对存在违反行为的经营者,一定会让他们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