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兰陵县法律援助中心收到一宗兰陵县人民法院的转交案件,当事人系一起涉黑恶案件的受害人,法律援助中心迅速与受援人所在地的法律援助工作站取得联系,进一步了解情况,得知当事人腿脚溃烂,行动不便,当即决定为受援人提供上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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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7日,由中心工作人员及资深专业律师组成的法律援助志愿服务队来到受援人家中,现场为受援人提供便捷法律服务。详细交谈中获悉,受援小伙是低保户,同时也是建档立卡贫困户,在工作时不幸被黑恶团伙的流弹打伤,伤患未愈又被确诊为尿毒症,靠每周三次化疗维持生命;面对高额的治疗费和一天天加重的病情,妻子也带着孩子离开了家,只剩下靠种地为生的年迈双亲。目前受援小伙身体又出现多种并发症,脚趾溃烂坏死,彻底失去劳动能力和自理能力,生活极度困难,经审查认定此案属于法律援助的范围。工作人员现场为其办理了法律援助手续,现场指派资深律师具体承办该案,至此,受援人虚弱无比的面庞终于流露出安心满意的神情,所有在场工作人员紧锁的眉头也舒展了些。

今后,兰陵县法律援助中心将继续带着“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初心,坚持“应援尽援”“应援优援”, 切实发挥好法律援助机构的职能作用,努力维护好各类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