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沈童 济南报道

近日,记者从山东省商务厅获悉,山东省政府正式印发《山东省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的若干措施》(鲁政发〔2020〕14号,以下简称《若干政策》),贯彻落实“国发23号文件”有关精神,充分借鉴先进省市经验,制定出台符合山东省实际的20条创新性举措。

若干措施》突出扩大对外开放。全面落实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鼓励外商投资新开放领域,结合山东省经济发展战略和重点产业布局,明确吸引外资的重点领域和支持政策。

同时,《若干措施》突出转型升级导向。鼓励外资投向“十强”产业,着力引进制造业领域薄弱环节、跨国公司总部,利用外资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支持山东省属企业引进境外战略投资者,推动重点跨国并购项目返程投资,全面提升利用外资水平。

在投资要素保障方面,《若干措施》制定出台资金、土地、能耗、排放等方面措施,全力保障重点外商投资项目落地实施。加大对外商投资企业在金融、税费、人才等方面的政策支持,全力稳住山东省外资基本盘。

在营商环境建设领域,《若干措施》简化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变更流程,保障外商投资企业在政府采购、资质许可、标准制定等方面与内资企业享有平等权利。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努力营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

此外,《若干措施》突出机制体制创新。结合山东实际,建立高层推动对外开放工作制度,完善省市重大外资项目协调机制,构建全新的政企对话沟通渠道。充分发挥好考核的“指挥棒”作用,调动各市招商引资积极性,打造对外开放“强磁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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